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调查与建议
发布日期:[2022-01-19] 浏览

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调查与建

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

为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报告,区人大监察司法委和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在常委会副主任郎煜江带领下,就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实地检查、走访了解、座谈交流和听取部门的情况介绍,以及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建议意见等,综合形成调研情况如下,供参阅

一、近年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目标,坚持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进步明显

(一)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建立区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专题会议、领导批示、“三服务”等形式研究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问题;每年印发法治柯桥建设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面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区政府各部门、镇街、公办学校及医院全覆盖,并逐步提高公职律师配备比率(已有49名),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立重点工作通报机制,让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效顺畅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新成效。政府数字化与法治化融合得到推进,全区99%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可办、掌上可办,初步建成“掌上办事之区”“掌上办公之区”。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全市首创智慧企业法治体检平台,至今已为17152家市场主体提供“法治体检”,化解涉企纠纷1470起,为企业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为民营企业、重点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新作为。编制《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将政府部门和镇街的行政决策纳入目录化管理。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基本完成395项综合执法事项划转,五大领域专业执法队伍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执法体系基本建立。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开展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创新实践,以规范执法倒逼责任落实

(四)社会治理法治化有新提升。通过实施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全区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等,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探索构建“一中心、 四平台、一网格” 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治理模式,建成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组织开展“枫桥式派出所”“枫桥式司法所”“ 枫桥式综合执法队”创建活动,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五)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有新进展。紧盯“关键少数”,建立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工作。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配合检察机关监督违法行政行为,开展政府内部监督和审计监督。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对部门、镇街的巡察清单。建立法治建设通报督查机制,重点通报督查行政复议、行政败诉中存在的问题。2020年进行行政败诉案件追责1起

二、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对标“领跑竞跑”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望,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和短板,需要进一步弥补和解决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治政府建设在考核评比中仅占1.5%,导向作用还不够鲜明,考核考评方式尚需进一步优化。各部门、镇街对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视程度、推进力度存在“上热衷温下冷”现象。有的政府工作人员包括少数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意识欠缺,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一些行政行为缺乏严谨性,尤其是争议调处、信息公开等缺乏主动性、责任感,导致原本可以及时化解的矛盾演变成久拖不决的积案。近五年行政诉讼案件数量逐年上升,2019年、2020年分别达到164件、224件。对行政诉讼案件重视不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过去两年均未达到100%,有的负责人即便出庭,也是“出庭不出声”;还有的行政机关不善于总结败诉原因,不及时进行整改,导致屡诉屡败,2019年、2020年行政机关败诉率分别达到11.38%、11.88%

(二)机制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构改革后,存在编制和人员没有与执法事项实行同步划转的情况,造成承接单位接不住、管不好;有些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之间的职责边界不清晰、工作衔接不顺畅,造成监管与执法脱节。如行政审批局成立以来,随着审批与监管的分离,产生部分项目因职责分离而“审批难”的新问题;消防体制调整后,也同样产生部分项目审批难的问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够顺畅,存在案件证据收集、移送标准、移送程序、信息共享等方面衔接不到位,部分行政执法部门主动移送案件意识不强,录入执法办案信息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甚至未录入等问题,导致“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情况发生

(三)数字化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信息化基础建设起步较早,基础设施相对较好,但“互联网+政务服务”整体水平不高,对应用数字信息化解决政务服务、社会治理的堵点、痛点方面仍大有可为之处。现有的数字化系统存在总体协调性差、多部门数据不共享、实际应用频率不高等问题和不足,一些政务服务办事app宣传的作用与实际效果不一致,离真正的“掌上办、网上办”还有较大距离。有关基层治理的数字化系统局限于镇街、村社干部和网格员应用,人民群众的联系应用还不够,没有利用数字化系统实现政府与群众的实时无缝对接

(四)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有的部门执法方式过于简单,执法时重实体、轻程序,缺乏证据意识,导致因程序不合法被撤销;有的部门对投诉处理慢作为,甚至不答复、不作为,引起群众不满导致诉诸法律。行政诉讼多发且败诉率较高,行政机关败诉率已连续2年超过10%,其中镇街一级败诉案件分别占到2019年和2020年全区行政败诉案件总量的57.8%和83.3%

(五)法治人才队伍力量较为薄弱。法治人才严重短缺,特别是镇街法治工作力量十分薄弱,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推进不畅。政府行政复议、法制机构人员力量有待加强,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较少。专业化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执法队伍不稳定、人员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不高、年龄老化、人才断档等问题比较突出。一些部门的执法中队执法装备、经费保障不足,影响了执法效率

(六)法治引领全局的地位需进一步加强。推动条线法治向整体智治转变不够,从制度建设、源头防范、协同治理、数字赋能等方面综合施策不够。法治保障的前瞻性研究还不够精深,除“枫桥经验”外有影响力的“法治研究”品牌还不多。胸怀全局,以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为目标,主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意识不够,有的部门认为普法教育是软任务、软指标,普法宣传存在形式主义倾向,缺乏创新和实效

三、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几点建议

要对标“领跑竞跑”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更好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更优法治环境,着手做好以下工作

(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打造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政府建设,在笃学深悟真用上当标兵作示范。强化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锚定建设全省法治建设示范区目标,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重点,建立科学量化的评价指标体系,编制实施好《法治柯桥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法治政府建设带动法治建设示范区早日建成

(二)不断深化数字化改革,着力打造智慧的现代法治政府。发挥数字化改革的引领、撬动、赋能作用,对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高质量建成数据共享平台、网上掌上办事平台,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建设集成式的行政执法数字化平台,实现执法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协同化、智慧化,推动形成“一网通管”。推进司法权运行数字化转型,实现行政执法数字化平台、行政复议数字化平台、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互通。完善司法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探索建设智慧法院、智慧监察、智慧公安、智慧司法、智慧执行。推进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提升改造现有的司法普法平台、部门执法平台、融媒体监督平台、基层治理四平台,整合资源、加强协同,实现群众普法、守法与政府严格执法的良性互动

(三)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打造完善的政府监管执法体系。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按照“大综合、一体化”的目标要求,着力构建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加快厘清部门及部门内部间的职责边界,解决好赋权或划转事项的供需匹配问题,让执法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全面理顺监管事项、处罚事项、职责边界“三张清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事前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罚无缝衔接,实现全流程闭环管控。全面接受行政权力监督。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落实政府舆情回应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全面打造阳光政府、透明政府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履职,着力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是改革的“控制阀”、发展的“助推器”、稳定的“压舱石”。要大力实施“减证便民”行动。抓住柯桥区被列入国家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区契机,持续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无证明化”等重点领域改革,让企业发展、群众生活更加便捷。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完善“就近能办”保障机制。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N”行动,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全力维护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

(五)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夯实和谐稳定根基。要以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加强源头预防,减少行政争议。深化诉源治理工作,使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推行“县乡一体、条抓块统”高效协同治理模式,坚持全区行政调解“一盘棋”,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为基点,建立统一指挥调度机制和关联争议报备机制,实行关联案件指定调解、联合调解和矛盾纠纷一揽子集中化解。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升行政复议对违法错误行政行为纠错率和行政争议化解率;加强对行政争议多发、败诉率高发行政领域的调研,全面查摆问题,及时提出对策,督促整改落实,提升依法行政整体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出庭应诉率,提高应诉能力,做到“出庭出声”;全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六)配足配强法治人才力量,着力打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基层基础。要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配足配强行政复议、部门法制机构人员力量,按照省委《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明确要求,真正把法治人才力量下沉到最基层,抓好基层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补齐基层执法队伍存在的问题短板。要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扎实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抓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对象,注重法治精神培固,加快法治德治融合,并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由各部门、镇街、新闻媒体协同协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特别要宣传防范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等高发案例,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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