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鲁立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柯桥区是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综合试点县(区)和省春节文化特色地区。全区现有113个非遗名录项目,其中国家级项目2个(绍兴莲花落、绍兴宣卷),省级项目12个,市级项目78个。认定各级代表性传承人共72人,其中国家级传承人2人、省级传承人16人。设立各级传承基地共37个,其中省级5个。2012年6月,在全省县级区域率先建成综合性非遗展示馆。2016年,浙江省文化厅在我区召开全省“十三五”县域非遗保护工作现场推进会。2017年以来,我区连续三年位居全省非遗指数评估考核前三名。
二、主要工作
近年来,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重视关心下,我们坚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遗工作方针,围绕“见人见物见生活”的保护理念,抓住文旅融合的发展契机,不断强化“以保护促传承、以传承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创新保护机制,不断提升工作水平,走出了一条彰显柯桥特色文化的传承发展之路。
1.全方位构建综合型保护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名录建设是根本,制度完善是关键。我们以推进非遗整体性保护为目标,基本建立起符合县域特点的综合型保护体系。
持续构建名录体系。我们先后公布了六批县(区)级非遗名录,实现保护项目总数破百,形成了门类齐全、项目丰富、梯次有序的四级名录保护体系,近三分之一的保护项目认定了代表性传承人,拥有一批项目保护单位和展示型、教学型、生产型、研究型等类别的传承基地。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项目推荐申报,民俗类省级项目“绍兴舜王庙会”去年入围申报国家级项目名录名单。
依法强化保障措施。依照非遗法、省非遗保护条例的要求,2009年6月成立了独立的非遗保护工作机构——绍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11年,文广局增设文化遗产保护科;2013年、2017年,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非遗专项资金,对各代表性传承人、各传承基地每年予以0.2万元-1万元的经费补助。2016年编制了全省首个县级非遗十三五保护规划。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今年6月起,撤销区非遗保护中心,职能、人员编制划入区文化馆,和区文化馆合署办公。
着力完善传承机制。加强项目保护管理,出台了项目、传承人、传承基地申报评定办法和相关管理办法。同时,实施传承补助、工作考核等制度,调动了传承人、传承基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三位一体”传承工作得到规范运行。开展“非遗进校园”行动计划,2018年,培育并命名了传承绍剧、越剧、莲花落、剪纸等非遗项目的50个学校非遗社团。启动5000平方米的区非遗馆新馆装修布展工程,为传承人和传承基地搭建良好的展示平台。
积极开展抢救保护。完成绍兴宣卷三位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拍摄《珠茶纪事》纪录片,开展王星记扇等7个项目和绍兴石雕传承人倪水泉等5人的影像记录。先后编撰《绍兴县鉴湖民间故事连环画本》《绍兴师爷故事集成》《绍兴莲花落》《绍兴宣卷》《柯桥文化丛书·柯桥风俗》等书籍。去年,我区绍兴莲花落保护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全国50个国遗项目优秀保护实践案例,是我省入选的唯一一个曲艺类案例。
2.高品质打造引领型文化名片。我区是戏曲之乡、曲艺之乡,传承基础扎实,绍兴小百花越剧团和国遗项目绍兴莲花落是最具代表性的文化金名片。近年来,我们以戏曲传承作为非遗保护的工作重心,致力打造“戏曲高地”,引领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开展创业工程,打造特色名品。绍兴小百花与绍兴莲花落分别开展“二次创业”工程,形成了越剧团艺校相结合的越剧艺术传习中心和以“创作、研究、演出”为主体的莲花落“三驾马车”传承机制。其中,绍兴小百花创作和排演的《一钱太守》《屈原》《狸猫换太子》《王阳明》等多部越剧大戏先后荣获省“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戏剧节剧目奖等奖项,绍兴莲花落传承基地区文化馆每年创排莲花落曲艺作品十余个,涌现出《追新郎》《孝子的服务》《天意》等一批优秀宣传作品。
培育文化名家,构筑人才高峰。坚持“外引内育”的方针,着力打造高素质戏曲传承队伍。目前,绍兴小百花越剧传习中心拥有国家一级演员11人,4人5次获得中国戏剧最高奖梅花奖。区文化馆共有15位文艺工作者获得曲艺牡丹奖、群星奖。2011年以传承发展绍兴五大曲种为目标开设国遗曲艺传承班,培育绍兴五大曲种的青年曲艺人才20名,2015年,以传承班为基础成立国遗·绍兴小百花实验曲艺团(筹)。
优化政策扶持,营造传承氛围。区财政每年安排200万专项资金用于越剧新戏排演,并专设文化名家名品奖励。同时,先后打造了“百花大舞台”精品剧目展演、绍兴莲花落周末剧场、“莲花书场”惠民演出等戏曲展演平台。“戏曲高地”催生了戏曲保护的“柯桥现象”,有效提升了柯桥文化的影响力。
3.大力度发展特色型非遗产业。在大力做好非遗项目保护的同时,我们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传承与创新并举的理念,深挖非遗的文化资源优势,推动非遗生产性保护,助力相关产业的发展。
创新发展传统产业。我区共有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4个,政府对传统非遗类产业每年予以扶持,强调在坚持核心技艺传承下的发展利用。近年来,绍兴黄酒、绍兴酱油、平水日铸茶、兰花栽培、香榧种植、王星记扇、安昌腊肠、剧装制作等传统手工技艺项目的生产性保护势头良好。如平水日铸茶,2019年列入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当年全区茶叶总产值4.17亿元,其中以平水日铸茶为主导的名优茶产量2025吨,产值3.8亿元,茶叶收入占山区茶农人均收入的21%左右。去年以来绍兴黄酒、绍兴酱油、绍兴铜雕等6个非遗项目的9个产品入选浙江省非遗旅游商品名单。
助推非遗景区建设。依托特色非遗资源,通过区级推动、镇村配合,助推非遗景区建设,促进非遗+旅游的深度融合,创建省级非遗旅游景区(非遗主题小镇、非遗民俗文化村)2个。安昌古镇利用腊月风情节做透做深非遗特色品牌文章,通过绍兴师爷文化、传统商贸文化、百年酱缸文化的展示推介,游客流量从2016年的82.3万人次增加到2019年的338万。2019年全区创建稽东镇冢斜村等5个市级以上非遗旅游景区,为乡村振兴和“五星3A”添砖加瓦。
引导开发非遗文创。深度挖掘非遗项目的文化内涵,鼓励传统产品生产企业和代表性传承人适应市场需求,积极打造非遗IP,开发生产非遗文创产品。绍兴铜雕以铁壶、铜壶和生活装饰品生产为突破口,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绍兴圆木制作在观赏性、艺术性上进一步拓展,“红妆”摆件颇受市场欢迎。针对年轻人消费观念开发、包装的文创产品,如鲁迅风黄酒、时尚纸扇、装饰刺绣、艺术拼布等,丰富了文化产业业态,增强了非遗传承的活力。
3.多渠道激活共享型非遗效能。我们积极探索激活非遗的方式方法,开展多类型、多渠道、多领域的活态展示展演交流活动,努力让文化遗产活起来,区域传统文化的魅力得到充分显现。
非遗惠民深入基层。积极支持王坛、安昌、稽东等举办舜王庙会、安昌腊月风情节、冢斜文化旅游节等节庆活动。组织开展了三届柯桥非遗嘉年华,促进非遗项目融入日常生活、促进资源转化。广泛开展非遗进礼堂、进社区、进学校和“非遗周末讲堂”、端午中秋民俗主题活动,每年面向镇街村居群众举办各类活态传承活动30余场次,累计受众人数20万余人次。建成绍兴宣卷馆、莲花书场等2个国遗项目专题展示展演场所,王坛镇东村村、平水镇王化村、齐贤街道兴浦村等一大批农村文化礼堂建有非遗展示场馆。
非遗交流拓宽地域。我区先后成功承办第七届中国曲艺节、“浙江好腔调”全省曲艺展演、“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浙江主场城市活动、“少年非遗说”浙江传说故事讲述大赛唐诗之路赛区等省级活动,连续承办6届中国曲艺高峰论坛。绍兴黄酒、绍兴铜雕、绍兴青铜剑、越窑青瓷、绍兴摊簧、绍兴宣卷等非遗项目先后参展中国(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苏浙沪说唱艺术大赛、中国宝卷生态化保护与传承交流演出等活动,保护成果影响不断扩大。
非遗影响走向国际。越剧和绍兴莲花落先后赴新加坡、德国、法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及香港、澳门、台湾开展文化交流演出。在法国第三届巴黎中国曲艺节上,莲花落《十八相送》获得唯一一个最高奖项——卢浮金奖。王星记扇等一批项目也被选送到南非、台湾参展。日本学者多次来我区调查绍兴宣卷存续状况并发表论文。
三、存在问题
非遗保护工作开展十五年来,我区保护工作成绩始终走在全省前列,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产业化程度偏低。目前,我区除了黄酒、酱油、茶叶等少数传统行业具有相当发展规模,其他多数保护项目产业化集聚度和市场化开拓度较低,以传承人个体小工厂、工作室、作坊为中心,难以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应。这些传承个体以传统技艺项目居多,人员少、资金少、平台小,极大地束缚了项目的传承发展空间,阻碍了生产性保护目的的实现。
二是传承人断代突出。目前有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存在传承人年龄偏大、后继者严重缺乏的状况。如绍兴王星记扇、平水珠茶炒制、绍兴铜雕、调吊等项目,因学艺周期长、经营收入低、未来成效难以预测等,已很难对年轻人产生吸引,后继乏人。这些项目本身传承人屈指可数,随着年龄增长,传承难度将不断加大,项目保护处于“有人教无人学,有心学无人教”的状况。
三是扶持政策有待完善。我区对各级传承基地采取统一的补助政策,一些基地“杯水车薪”,难以真正落实保护措施。不少特色项目有发展和提升的愿望,但因起点低而难以获得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的支持。“重申报、轻保护”现象仍有不同程度存在,亟需制定有关措施,切实解决少数传承人、传承基地(保护单位)履行义务不力的状况。
四、建议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实施传播行动、振兴行动、人才行动、融合行动等四大保护行动,推进非遗保护的科学化和常态化,逐步形成保护体系科学完备、保护项目活力迸发、保护成果全民共享的格局。以传统戏剧曲艺保护、传统工艺振兴、传承人群可持续培养、非遗旅游景区建设及非遗馆运行等为重点,新增省级、国家级非遗项目3个以上,不断夯实保护传承基础,整体提升发展能力,推动保护工作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
1.扩大非遗传播力。继续打造非遗嘉年华、安昌腊月风情节、王坛舜王庙会等一批非遗品牌活动,展示全区非遗保护成果。做好新非遗馆的布展开放,创新运营方式,实现非遗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建设30个非遗体验点(基地),形成一批以非遗元素为核心内容的文创产品。
2.增强非遗振兴力。着力开展绍兴莲花落、绍兴宣卷、绍兴王星记扇、绍兴铜雕等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重视活态传承和人才培养。引进社会力量并出台优惠政策办好“莲花书场”“百花剧场”等传承场所,扶持民间非遗保护组织的发展。深化“非遗进校园”,新培育50个学校非遗社团。
3.激发非遗传续力。调动各级非遗传承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开展形式丰富的带徒授艺。引导社会力量和传承人群自觉参与非遗保护和研究,提高地域非遗理论水平。在传承人认定上注重年富力强、富有情怀和技艺精湛,新认定代表性传承人20人以上,传承人总数覆盖70%左右的非遗项目。
4.加快非遗融合力。推进非遗与产业、非遗与旅游的融合,利用叠加效应助推非遗经济的发展,为非遗保护传承和发展振兴注入新的更大的内生动力。支持非遗景区(景点)、非遗民俗、非遗衍生品等的发展,探索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相结合的转化路径。
主任、各位副主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要工作任务。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谋划非遗“十四五”保护规划,以“科学保护、提高能力、弘扬价值、发展振兴”为工作目标,着力非遗保护工作的创新、融合、服务、转化,进一步加强非遗保护体系的整体化构建和非遗保护项目的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服务经济发展、延续地方文脉、弘扬传统文化中的重要作用,为柯桥区冲刺“十强区”,建设“重要窗口”贡献文化力量。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