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拾荒是垃圾处理的有效途径之一
发布日期:[2014-06-27] 浏览

谭震建

    让民间拾荒者体面地在城市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业和垃圾分类业,不仅有利于解决垃圾围城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社会伤害问题,而且有利于解决就业问题和资源粗放利用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垃圾数量正以惊人速度在膨胀。据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人均生活垃圾年产量为440公斤,全国城市垃圾的年产量达1.5亿吨。就绍兴市区主城区一块,每年产生的生活垃圾就有18万吨。也有数据称,目前市区和柯桥区日产生活垃圾700吨。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这些垃圾堆占了大量的耕地与非耕地,也给环境造成极大危害。
    在垃圾处理中存在如下几个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一,如何用最低成本实现垃圾的清理运输;第二,如何防止垃圾对环境的污染;第三,如何对垃圾中的资源进行充分回收利用,而这三个问题的解决都与垃圾处理模式有着密切联系。据了解,在我国,长期以来,环卫和垃圾处理被当作社会公益事业,实行单一的政府统一管理、独家经营的管理体制。城市垃圾处理方式是定点投放、混合收集、定期清运、集中填埋。以上经营体制和处理方式存在严重弊端:一方面,使得这一行业缺乏利益驱动机制,长期投资不足,负债运转;另一方面,城市垃圾得不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其价值没有得到最大限度开发,而其对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危害却在日益加剧。把垃圾处理由社会公益事业性质的政府行为转变为企业服务性的经济行为,实现垃圾处理产业转型是一种必然趋势。
    垃圾处理产业的转型,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其模式的构建,其具体实施与优化,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当前,城市垃圾问题成了社会公害,几乎所有城市都遭遇了垃圾危机及政府信用危机。对城市垃圾管理者的能力和公信力提出了非常尖锐的挑战。
    城市垃圾问题长时间找不到合适的突破口,过去是粗放的“卫生填埋”,现在是想要“把垃圾扔到空中”,大量上马污染转移型的垃圾焚烧炉,而这两种方式之所以长期成为主流方式,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对公众的垃圾分类能力和民间拾荒队伍的垃圾分类力量重视不足、发挥不足导致。
    我认为依附垃圾场而存在的民营拾荒或民间废品回收站,可以作为将来垃圾回收的一种雏形。虽然社会各界对这种方式还没有在制度上给予合法化,而且这种方式也是简陋的,但它的存在又是有一定依据的:首先,它可以支付给垃圾场一笔承包费,而垃圾场仅为之提供场地,民间废品回收站政府是否可以考虑相对集中,建立废品回收中心,让这些拾荒者也有个固定的工作场地,改变以往那种到处可见废品回收场的现象。也无需其他代价,这对于众多拾茺者来说是乐意接受的。其次,就绍兴垃圾场的垃圾据笔者了解是没有经过翻拣,仍存在大量可以回收的内容,若无人拣拾则造成了浪费。第三,经拣拾减少了垃圾量,减轻了垃圾处理任务,从长远看可以使垃圾场的寿命延长。第四,对于拾荒者,收入相对于到处奔波而言更为稳定,且节约劳动,可以更高效地工作。
    自从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大量的农民工进城寻找工作,有很大一部分人就开始在垃圾场、垃圾堆、垃圾桶里谋生。近三十年来,这种自发的“民间垃圾分类体系”充满活力,他们在没有得到任何政策鼓励的情况下以奇迹般的活力顽强地发展壮大。按照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统计,全国至少有几百万人从事“民营垃圾分类产业”,仅北京就有15万人左右。就绍兴少则也有上万人,尤其是一些农村或城郊结合部,这样垃圾收购点随处可见。他们是真正的垃圾分类专家、真正的垃圾减量专家、真正的再生资源利用专家。在全中国,没有一个学院出来的专家能够达到他们的技术水平,没有一个谋生者能够比他们工作更加辛苦,没有一个人比他们的地位更加卑贱、更加容易受人欺凌。城市各种类型的管理者们总是把他们当成非法小贩、破坏市容者、井盖偷盗者,进行诬蔑、打击、敲诈和边缘化。
    假如让这些从业者获得足够的职业尊严,让他们稳定地、有序地、明确地服务于城市的各个小区,让他们成立自己的协会,有条件地建立相对集中的垃圾收购集散地,让他们穿上自己设计的职业装,让他们获得这个行业本应得到的利润,那么这个行业将会非常的强大。困扰城市管理者和居民的垃圾问题将会在他们精心的分类下,实现“垃圾零排放”的可能;城市垃圾管理者将在他们每天辛勤的工作下,大大降低垃圾产生量和运输量,降低城市环境风险、减少垃圾处理投入,减少社会冲突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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