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安全生产法 保障最大民生
发布日期:[2014-05-04] 浏览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报告
倪华丰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自2002年11月实施以来,对于增强全民安全法律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我区这部法律贯彻执行得怎样?3月11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区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晓主持会议,副主任邢柏生、于庆国、魏阳林、葛美芳、濮如松、沈祖卫出席会议。副区长胡国炜等列席会议。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突出转型升级、致力科学发展”工作主题,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治理事故隐患为核心,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加强领导,狠抓管理责任落实;突出重点,狠抓隐患排查整治;固本强基,狠抓长效机制建设;全民动员,狠抓安全意识提升,较好推进了《安全生产法》的有效贯彻实施。近三年全区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连续实现“零增长”,为经济转型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保证。对此,主任们表示充分肯定。
    主任们认为,安全生产是最大的民生,安全生产无小事。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单位“一把手”和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教育,普及安全知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提升全民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自救意识;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制考核,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执法能力考核评价,加强基层安监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部门和镇(街)联动,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时段,以铁的手腕加强对印染、危化、“三合一”厂房等的排查整治,查处一起及时整改一起,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严肃处理安全事故责任,对疏于管理、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排查整改不力的,要依法按规追究责任,做到决不姑息手软,防止以罚代处。
    吴晓在充分肯定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成绩后指出,安全生产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紧迫意识和忧患意识,始终保持警钟长鸣;要继续加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做到突出重点、不留死角、不搞形式、举一反三;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各方责任,对安全事故责任实行“零容忍”追究;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平安柯桥、和谐柯桥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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