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面对面”活动
发布日期:[2014-05-04] 浏览

    2014年2月19日上午,我区“共青团与人大代表面对面”活动在行政中心1130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祖卫参加会议。团区委对2013年“面对面”活动的前期调研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青少年代表、从事青少年工作的代表、人大代表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围绕推进青少年维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据了解,“共青团与人大代表面对面”活动是根据团中央统一部署,以“社会教育与青少年全面发展”为主题,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它是建立共青团与各级人大代表沟通交流制度,按照法定路径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活动,是共青团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引导青少年有序政治参与的有效方式。
    沈祖卫副主任在会上提出三点意见:一要紧扣一部法律(即《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是我国保护未成年权益的一部纲领性法律,是青少年维权日常工作的法律依据。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确保这部法律得到正确有效的实施,使广大青少年特别是农村留守、外来务工和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能够更好地得到法律保护。二要抓好一个途径(即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人大代表要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人代会期间,认真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努力使“共青团与人大代表面对面”活动成果通过法律途径得到集中体现,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维权的社会知晓度、社会关注度。三要形成一股合力(即各方的共同配合努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每位公民和整个社会都有责任。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参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方式,扩大“面对面”活动参与度。各有关部门要注重协调配合,督促和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为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物质文化条件和社会环境。(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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