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运传递
带领职工投身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
发布日期:[2014-11-06]来源: 浏览:

 

——省总工会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014-11-03   来源:《浙江工人日报》

 

浙江工人日报讯 记者王海霞报道 省总党组理论中心组1031日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加深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意义的理解,完整把握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整体部署,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团结带领广大职工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代表中央政治局在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在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说明,传达学习了全总《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全面部署,这在我们党的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内涵深刻,顺应大势、深得民心,充分体现了战略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和创新思维,进一步指明了党和国家的前进方向。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凝聚了全党智慧,体现了人民意志,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要求,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决定》的精神实质,在工会工作中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深入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找准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切入点、着力点、落脚点,巩固我们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加强源头参与,促进科学立法,推动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依法履行维权职责,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积极推动职工各项合法权益和权利得到尊重和落实;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工会干部要带头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努力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积极发挥工会组织作用。

  会议指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会系统和广大职工群众首要的政治任务,要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用中央精神武装广大职工群众和工会干部头脑,以此指导和推动工会各项工作,筑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深厚群众基础。

  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戴震华,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曹国旗,副主席周小兵、张卫华,经审会主任张彤,副巡视员刘小潮等省总领导,以及省总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各驻会产业工会、省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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