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建设
绍柯总工组发[2014]38号(关于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绍兴支行等工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4-11-04]来源: 浏览: 次
绍柯总工组〔2014〕38号 关于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支行等工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等工会: 你单位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悉。 经研究,同意刘殿华等五位同志组成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刘殿华任主席,王建萍任副主席,吴宏任经审员。 同意胡林康等五位同志组成绍兴市中心医院钱清分院工会第六届委员会,胡林康任主席,陈霄任经审员。 上述工会委员会、工会经审员任期为三年,自2014年8月12日起至2017年8月11日止。 此 复 绍兴市柯桥区总工会 2014年8月12日
抄送:区财贸工会,区卫生局工会工委,所在单位党组织 绍兴市柯桥区总工会组宣部 2014年8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