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人大制度六十年) 莫大荣誉 崇高使命
发布日期:[2014-10-21] 浏览

——我当绍兴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回忆
施沛霖

    我于1984年当选为绍兴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光阴荏苒,30年前我当选人大代表的情景,至今记忆犹新,回想往事,心情依然激动。
    1984年,我时任绍兴县齐贤区中心学校校长,在党的领导下,与广大教职员工一起团结一致、扎实工作,受到领导与群众的信任和认可,被提名、推荐为县人大代表候选人,落实在陶里选区参加选举。记得在七月份的某天晚上,陶里选区召开选民大会,我从下方桥步行去陶里,当时会场设在供销社的大礼堂里,选民满座,秩序井然。先由选区主持人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接着选民自由发言,对代表候选人进行评议。我印象较深的是陶里乡中心小校杨锦奎老师对我的评议。选民们发言十分热烈。接着进行直接投票选举,我是其中当选的一个。记得当选代表的还有陆大苟、倪士英(女)等。代表当选后,都要作表态发言。我记得比较清楚的一句话是:“人民代表人民选,人民代表为人民。”
    是年9月1日,接到绍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通知,要我参加县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间定于9月8日至13日,报到地点在县第二招待所。
    我参加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印象特别较深,会议期间通过学习讨论,认识到县人大代表是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权利,并初步懂得了权利和义务。从数字统计看,当年全县人口为919456人,选民登记有618734人,选举产生的县人大代表为483人,相当于1281个选民中产生1名人大代表。由此,我更感受到选民的重托、自己肩负的责任。
    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因我身临其境,感受颇深的有:
    ——代表到会率高。不论是大会全体会议、齐贤区代表团活动,还是我们代表小组会议,代表都到得很齐,很少缺席。
    ——代表住宿较多。大部分代表在招待所住下来,晚上除了参加组织的活动外,就留在寝室里,有的在学习,有的在撰写议案、建议,有的聚在一起谈心,气氛十分和谐。
    ——会风会纪很好。代表们按规定就座,聚精会神听报告,认认真真做记录。在代表小组里,讨论十分热烈,有的反映群众意见、要求,有的畅谈真知灼见,让大家受益匪浅。
    ——重视代表形象。代表非常注意遵守纪律,注意说话“讲政治”、举止讲文明,进出会场始终佩戴代表“出席证”,有的连中饭后或晚上外出仍然戴着。
    当时,许多县领导除参加大会、小组审议外,与代表见面时打招呼、拉家常,晚上经常到寝室里看看代表,谈谈心。
    大会闭幕后,区(乡)代表团(小组)也定期组织代表活动,如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人大的有关文件;组织代表进行调查、研究,就地视察;代表小组活动时,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小组汇总后上报县人大。
    以后七届二次、三次会议我都如期参加,应该说我当县七届人大代表“开端良好,结束圆满”。我通过学习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当选代表很光荣,但更有沉甸甸的责任。代表届期总是有限的,而服务人民是无限的。如今我已是八旬老翁,理应记住:生命不息,服务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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