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柏生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是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力,是代表履职的重要载体。无论是会议期间还是闭会期间,各级人大代表就自己关心的问题,依照法定程序向国家机关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都是代表为选民负责,发挥代表作用的具体表现。我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共提出建议265件,超过了历届的数量,这充分说明,代表为民代言的积极性在提高,履职的自觉性在增强。代表建议从撰写到办理,要把握好三个环节——调研、沟通和办理,而且办理是重点。
调研是写好建议的先决条件。代表议案建议的来源是社情民意,是群众的呼声,否则,就是无本之木。坐在办公室里想出来的点子,靠临时动议草就的建议,其立意不会很高,作用也不会很明显。而要掌握社情民意,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必须到基层去掌握第一手材料,必须到选民中听取真实的声音,必须在众多线索中筛选出群众最为关注、发展最为紧要、条件较为成熟的议题。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正好恰恰就是调研欠缺。因此,代表会前组织活动、会前进行视察、会前走访选民、会前开展调研,是写好议案建议最基本的要求,也只有这样,才能把建议的事由、理由、必要性及建议写清楚、写充分。同时,也能为承办单位办出效果创造较好的条件。
沟通是提高满意率的有效措施。沟通不仅仅只是为了联络感情,而是解决问题的基础,是达成共识的前提,又是让代表满意的保证。沟通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承办单位与代表要加强双向沟通;二是镇、街道与承办单位和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双向沟通;三是代表与镇、街道要加强双向沟通;四是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要加强双向沟通。建立在这样的沟通之上的建议办理,方法会更多一些、效果会更好一些。在沟通中,有两个方面要注意:一方面,承办单位沟通的动机一定要端正,不要纯粹为了追求代表的满意率而做文章,要坚持为解决问题而面商;另一方面,代表也要站在承办单位的角度作一些思考,提出的建议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是否条件已经成熟?是否真的已到必办的时候?不能一口咬定问题不解决就坚决不满意。需要特别重申的是:承办单位要主动沟通,态度一定要诚恳,不能电话沟通;一定要由一名分管的副局级干部上门面商沟通;对重点建议、不满意件,要两次沟通答复,有的甚至要多次沟通;对承办建议较多的部门,可采用集中面商的方式。沟通时,能办的,要明确答复;不能办的,要说明理由;条件暂不具备的,要解释清楚。
办理是落实建议的重中之重。提高办理的质量,提高问题的解决率,是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一个最重要的环节,更是衡量办理效果的主要指标。重答复轻办理是近几年来建议办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群众和代表对问题解决率偏低也有一些抱怨,严重挫伤了代表提出建议的积极性。
办理程序必须规范:代表建议办理的一般程序为:分析建议内容,进行逐级交办,制定办理方案,征询代表意见,落实具体措施,综合办理情况,组织集中面商,正式答复代表,实行跟踪办理,开展绩效评估。在讲程序规范的同时,要善于把握五个要点:一是建议交办要准确,保证有针对性的办理;二是明确办结时限,要在三个月的法定时间内答复代表,延期答复的必须书面报县人大常委会同意后方可;三是承办单位做好内部交办,落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四是搞好面商,与代表形成共识;五是规范答复,避免出现差错。
办理重点在于实效。这是办理工作的难点和重点,也是代表和群众最为关心的热点和焦点。有些承办单位把精力过于集中在“答复”环节上,忽视抓具体的落实工作,使一些代表在回复时表示满意,内心其实并不满意。在注重实效上,承办单位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针对代表的建议进行专题调研和论证,在搞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寻求对策。二是制定每件建议办理的具体方案,并征求代表和相关部门意见,提高办理的可行性。三是重点解决一些问题相对集中、群众呼声较大、代表多次联名提出的建议,使更多群众的共同愿望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