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塘豆制品加工区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13-06-27] 浏览

    编者按:为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活动,县人大常委会湖塘街道工委宣卫刚、张国富同志结合实际,对湖塘豆制品加工情况进行调查,现特刊登其调查报告。

宣卫刚 张国富

    为确保人民群众食用豆制品的安全,我们通过实地察看豆制品加工企业、农贸市场,走访部分村民,对湖塘豆制品加工区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豆制品加工小区基本情况
    2003年8月,县政府与湖塘街道在湖塘街道鉴湖村征用50多亩土地,投资3000万元兴建绍兴县豆制品加工小区,以绍兴县天绿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和22户个体豆制品加工户组成生产团队,从2004年6月建成投产至今,该园区加工的主要产品从单一逐步发展到豆腐、豆腐干、千张、油豆腐等4个品种30多个种类的豆制品。豆制品加工小区为个体豆制品加工户提供了一个平等创业的平台,实现了规模化生产,也在食品安全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成效是明显的。
    1、豆制品企业形象得到重塑。豆制品加工户进入加工小区集中生产,彻底改变松散的一家一户传统作坊式的加工形式,改善了生产环境;有利于规范行业管理,杜绝非法使用添加剂,提升了产品档次,改变了豆制品加工“脏、乱、差”的局面,增强市场竞争力。
    2、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明显。绍兴县天绿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是绍兴县豆制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于2004年6月在加工区内建成投产,2007年投资1000余万元,引进一条日加工黄豆10吨的机械化不锈钢成套豆制品生产流水线,并有配套的冷库、配送车及检验设备,是全市首家通过食品QS生产许可认证的豆制品企业,其生产的“绿禄”牌豆制品被授予绍兴县名牌产品,“绿禄”牌商标被评为绍兴市著名商标,2007年起“绿禄”牌豆制品被县教育局认定为全县学校指定配送产品,市、县范围内有186所学校近18万师生职工在食用“绿禄”牌豆制品,其中部分已进入供销超市。目前,豆制品加工园区日产量已达200多吨,占绍兴市区及柯桥城区约70%市场份额,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为全市食品生产小作坊规范化生产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3、食品监督管理更加到位。2012年5月,在街道和技监局支持下,投入资金130万元对小区内22户小作坊实行停产升级改造,并全部通过现场QS认证,全面提升了豆制品小作坊的生产环境和产品质量。分散小手工作坊的豆腐加工形式,不易管理,监管难度大,湖塘豆制品加工小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难题,由园区行业协会牵头,为22户已通过食品QS生产许可认证的加工户提供物业管理,强化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实行统一供汽、统一供电、统一供水、统一排污、统一生产管理的模式。进入园区内各种生产辅料实行定点配送,规定供货商必须提供工商执照、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单等,严禁不合格生产辅料进入园区。依托绍兴县天绿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各种检测设备,提供原料的采购、辅料的添加、现场生产的管理到产品的出厂检验,满足了全县放心豆制品的供给需求,对提高豆制品质量安全起到积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县内无证小作坊冲击较大。从县内整个豆制品市场分析来看,杭州祖名、华泉,上海清美等豆制品在县内各超市等市场销售占10%,县内无证小作坊生产的豆制品占20%,这些小作坊基本上生产场地小、环境差、成本底,无卫生检测设备,用小锅炉制热,排污随意,带来较大安全隐患和环境压力。且生产原料、辅料来路多样,比较注重数量,对食品卫生考虑不多,有的为提高食品外观,非法使用香精、色素等食品添加剂,因价格低、外观好,有一定的市场需求,对正规生产企业产生了冲击。另外,在园区内,加工户租用标准厂房,使用水、电、汽按照工业标准收费,在价格上无法与无证小作坊竞争,对无证小作坊的存在意见比较大。
    2、生产与环保矛盾比较突出。浸泡、磨浆、分离、点浆等豆制品的制作过程均需用水,剩余的豆渣主要作为羊场的养殖饲料销售,但产生废水比较多,排污压力大;2013年3月达到180吨/日,市场需求和生产能力与豆制品加工小区目前50吨/日排污临时指标有明显差距。
    3、原材料供货渠道相对松散。加工小区内聚集了22家豆制品加工企业,日加工黄豆从500斤到6.5吨不等,加工所需的原料有一部分是由绍兴县天绿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提供,有些则是自行采购,原料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4、传统豆制品保质期较短。湖塘豆制品加工小区内以传统的、可直接制作菜肴的豆腐、豆腐干等为主要产品,保质期相对较短,不利于长途运输和长时间放置,这与现代豆制品即休闲豆制品有距离。
    三、措施和对策
    1、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2012年豆制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被列入食品QS生产监管目录,按照《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的施行规定,从2012年6月1日起豆制品小作坊未整改审核通过QS认证许可,将被取缔生产。质监等政府职能部门要联合执法,对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督促不合格的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主动实施“关、停、并、转”。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特别是豆制品加工区企业生产规模扩大,目前50吨/日的排污临时指标远远不够,企业压力较大。因此,一方面要鼓励企业加大污水处理力度,添置排污设施,尽量节能减排;另一方面,要在政策上允许豆制品加工企业有个过程,从实际出发,适当调整排污指标,以示对加工区企业发展的支持。
    3、深化豆制品加工小区作用。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大豆原料基地,在现有生产模式的基础上,走联合、集中、统一之路,继续在统一规范管理、统一原料购进、统一市场准入做好文章。
    4、鼓励企业科技创新。要引导和鼓励豆制品加工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引进先进制造设备,开发新优产品,从传统豆制品向休闲豆制品拓展,提升产品附加值,使豆腐干从传统的菜肴扩展到休闲、旅游食品,进一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与品质,向卫生、健康、营养、绿色方向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大“绿禄”品牌宣传,提高品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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