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我们办了大事,谢谢你!
发布日期:[2013-06-25] 浏览

——王翰樵为购房户“争”来“土地证”
韩赵娜

    县人大代表王翰樵在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政府报告时说:“我要感谢县政府有关部门,我在去年审议报告发言中要求关心的一个民生问题得到了解决。近三年来,我关心的越华大厦80户业主们十多年来有房产证没土地证的事,得到了有效解决。这是一件小事,但群众利益无小事,解决了,我很舒心”。
    为了越华大厦业主们的土地证,三年来,王翰樵代表坚持不懈、认真履职,经历了一个揪心、苦心到舒心的过程。

揪心——历史遗留问题悬而未决

    越华大厦由绍兴越华开发经营公司开发,1998年7月交付使用,并于同年八月发放房屋所有权证,但至今尚有数十户购房业主没有领到土地使用证,严重影响房屋的出租和交易。近年来,购房户多次奔走开发商和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但由于种种原因,依旧悬而未决。王翰樵是一名在柯桥认知度比较高的老人大代表,购房业主经常向王翰樵反映,希望他能够出手帮助。
    毫无疑问,购房业主是无辜的,王翰樵代表感到很揪心。2010年,在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他领衔提出《关于要求为越华大厦购房业主发放土地使用证的建议》。王翰樵说,对已经拖了十多年的已发房产证而未发土地证的问题,业主是有苦难言,盼望尽快解决。这是90年代初房地产开发所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不是业主的过错,一年不解决可以,三五年不解决还行,十多年不解决行吗?他希望职能部门尊重客观实际,分析历史原因,把问题摊开来,摆出来,明白缘由,有困难应主动向县政府、县领导请示汇报,不应回避,不应推卸应有的责任,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2010年,王翰樵多次与建议主办单位国土局联系沟通,希望国土局主动与开发商联系,采取措施和办法为民解忧,不要推诿扯皮。但当年国土局的答复,没有使问题得到实际解决。

苦心——要求县人民法院介入法律指导

    第二年,在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王翰樵领衔、与13位县人大代表一起提出《关于要求县人民法院对〈关于要求为越华大厦购房业主发放土地使用证〉的代表建议进行法律指导的建议》,要求县人民法院对越华大厦购房业主发放土地使用证一事进行法律指导,主动化解矛盾,为民排忧解难,促使代表建议办理,让问题早日解决。
    2011年6月8日,绍兴县人民法院在答复中明确了越华大厦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来龙去脉,同时明确该问题系正值我县土地有偿出让刚刚实行之初的历史遗留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解决,具体解决方案为:对超建商业建筑面积1419.15m2按2000年商业路线价补缴出让金73.19万元(1419.15/3.49*1800=73.19),并报县政府审批。
    收到县人民法院的答复件,王翰樵代表很高兴,这下子手上终于有了比较明确的依据了。

舒心——土地证终于可以办理了

    在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发言时,王翰樵代表再次就越华大厦土地证办理问题向县政府提出要求,并向县府办负责人递交了具体材料,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作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解决”。
    在这之后,王翰樵代表把法院的回复、县领导的批示送到国土局,再次要求国土局为越华大厦80户购房业主办理土地证。按照县领导的批示精神,国土局向县政府递交了越华大厦土地证办理的报告(内容基本与法院答复一致),县政府经研究同意。在新风集团(越华公司于1999年5月30日转让给浙江新风热电有限公司)补缴73.19万元的出让金后,国土局正式进入为越华大厦80户购房业主办理土地证程序。
    2013年3月20日下午,王翰樵代表收到业主的如下短信:“我们己经在国土局里办土地证了,你为我们办了件大事,谢谢你了,太谢谢了”。
    经过三年多的多头奔走,发扬钉牢不放的“钉子”精神,越华大厦业主们的土地证终于可以顺利办理了,王翰樵感到很舒心,也再一次感受到了作为一名代表为民解忧的意义和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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