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 切实搞好专题询问 坚持不懈 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发布日期:[2013-06-25] 浏览

——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的讲话
吴 晓
(2013年5月28日)

    今天的会议,我们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情况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还对有关人事进行了任免,会议开得很好。对“一府两院”工作开展询问,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增强人大常委会监督实效、推动“一府两院”工作的一种新的监督方式。就我县人大监督工作来说,这是第一次,是一次新尝试、新探索,意义十分重大。对这次专题询问,常委会高度重视,会前我们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徐县长和分管的祝副县长都非常支持,相关部门十分配合。常委会相关委室也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制定方案、开展问卷调查和询题征集、召开协调会、专题进行调研,做了大量前期工作。刚才的询问,问题提得很有针对性,回答得也很务实,直面问题和矛盾,没有空话套话。祝副县长代表县政府作了一个很好的表态,对下阶段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方向措施、表明了决心态度,非常诚恳实在。从一定意义上说,这样的回答和表态实质上是一种承诺,是对法律、对人民负责的表现,这也是我们开展专题询问,改进和推进工作的目的所在。可以说,今天的会议特别是专题询问,实现了较好的互动,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下面,我重点就询问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再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询问这一重要监督方式
    询问,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工作报告或议案时,向有关国家机关询问、了解有关情况的一种方式,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2010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后,这一监督方式迅速在全国推开。开展询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开展询问是法律的规定。我国《监督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时,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派有关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由此可见,行使询问权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形式。其次,开展询问有利于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时,对报告中的相关工作可能不是很清楚,或者说有疑问,通过开展询问,向“一府两院”作进一步的情况了解,有助于更好地在审议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增强审议实效。再次,开展询问有利于更好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人大通过询问这种方式监督“一府两院”工作,表面上看是增添了压力,实质上通过询问,发现工作中需要改进的问题,是一种促进和支持,有利于更好地让人民群众了解政府工作,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所以,我们要充分认识询问这一监督方式的重要意义,尤其是“一府两院”要正确看待这项工作,充分认识到这是一项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工作,既要放下心理包袱,又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配合,更好地促进工作改进提高。
    二、要高度重视并坚持不懈地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事关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一项最基本的民生工程。尤其是近年来瘦肉精、三聚氰胺、毒胶囊、地沟油等一系列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关注。今年初,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指出“食品安全是关乎人人的重大基本民生问题,要把这项工作摆在更重要的位置,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相关部门职能进行整合后,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这是国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举措。省委、省政府也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市、县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以上充分说明,从中央到地方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都高度重视,下决心要扭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多发的不利局面。我们县人大常委会去年已经就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开展过执法检查,今年我们又选择这个议题开展首次专题询问,足以说明常委会对这项工作的重视。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一直都抓得非常紧,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夯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狠抓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意识,全县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安全状况总体是好的,成绩值得肯定。当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还存在的问题,如一些食品生产和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还比较淡薄、安全隐患还令人担忧、监管力量尚欠加强、监管职责有待进一步理顺,等等,需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提高。为此,我在这里再提四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围绕当前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突出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大监管。在种养植环节,要加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农药残留等的监管;在生产加工环节,要严格实施国家各项强制性标准,特别要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在流通环节,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和非法游医,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对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纠正和查处;在消费环节,重点要加强餐饮、食堂等的监督检查,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要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综合的系统工程,要坚持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全程监管和综合监管相结合,着眼长效,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五大制度体系:一是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强化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二是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解决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标准的衔接问题;三是食品质量追溯制度,确保食品质量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建立起“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安全监控;四是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预警监测体系和预警网络;五是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各类食品监测信息,随时接受人民的监督。
    三要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和条件,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保障,特别是要充实加强基层镇街的监管力量。要进一步理顺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明确和落实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既要避免职能交叉,又要防止监管缺失。县食安办要发挥好参谋作用,搞好协调服务,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整体综合执法监管效应,努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信心。
    四要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要加强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诚信、道德教育,增强自律意识,提高食品药品从业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生产的自觉性。要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扩大和畅通举报渠道,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食品安全。新闻媒体在注重正面宣传、引导的同时,要有针对性地曝光一些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典型案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要认真抓好后续整改落实工作
    询问作为一种新的监督组织方式,始于“问”,但绝不应止于“答”。询问的目的,在于督促支持“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推进工作。今天的专题询问会后,将进入后期的落实整改阶段,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阶段,也是一个体现监督最终成效的阶段。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将结合调研中征集到的和刚才会上询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会上提出的其他审议意见,进行汇总梳理,整理后形成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县政府研究处理,并及时加强跟踪监督。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提出措施,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常委会提交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巩固和扩大专题询问的成效。
    同志们,开展专题询问是我们县人大常委会在监督方法上的一次重要探索和创新,通过今天的首次实践,应该说有了一个比较好的开端,积累了初步经验。对此,我们要进行认真总结研究,进一步把握工作规律,不断丰富形式、改进方法、提高水平,把专题询问工作坚持好、完善好,使之成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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