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成效显著仍须深入
发布日期:[2013-04-17] 浏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环境整治工作的观点选编
蒲 人

    绍兴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县农办主任高青泉关于全县农村环境整治长效机制落实情况的报告,主任们充分肯定环境整治成绩,纷纷发表意见,提出一些很有见解、值得重视的建设性意见。这里摘登部分内容。
    观点一:环境整治成果大大超过“环境整治”本身。过去,有些工作我们虽然化了很大力气,但社会上有议论,有的甚至群众不满意。但环境整治一事,从上到下都叫“好”,得到社会的一致赞誉。去年环境整治所取得的成效,已经远远超过我们的初衷、我们的意想,也已远远超过“环境整治”本身。环境整治后,不仅是农村的环境变美了,而且对于改进干部作风、密切干群关系等都产生了积极的作用。概括起来,环境整治成效有五大方面:一是村级班子在环境整治中变得“有话有商量”了,更加团结,更加有战斗力;二是干群关系比前密切,群众在享受美好环境整治成果中,感到了干部实实在在在为百姓办事;三是农村生活环境好了,农村农民的生活品质提高了;四是投资环境改善了,对外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增强了;五是农村面貌变好,城乡差距缩小了。
    观点二:对垃圾进行太阳能减量化处理。垃圾,是环境整治的重点。垃圾处理,则是世界性难题!目前,我们处理垃圾的方式多数是两种,一种是填埋,一种是焚烧,但这两种处理方式都会产生“再次污染”。填埋,不仅占用土地,而且影响地下水质;焚烧,则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现在我县垃圾处理每天缺口900吨,如何更好地处理垃圾,需要另找出路。从长远看,垃圾的减量处理、生化处理是一条出路。目前,宁波、象山在探索“太阳能垃圾减量化处理”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山东、江苏等地也在试点。“太阳能垃圾减量化处理”是运用太阳能板,把光能转化为热能,用热能使有机物垃圾产生生化反应,使部分垃圾变成“堆肥”和液体。因为垃圾减量,它的绩效非常明显:一是减少了垃圾运输量,二是减轻了填埋压力,三是比传统垃圾处理成本减少80%,四是“堆肥”可作为有机肥,五是不会造成再次污染。而且这种处理装置价格不贵,现在宁波地区已较普及,我省多地正在推广。建议积极探索和推广这种新型的垃圾处理技术,可以先去宁波、象山等地学习考察,然后先行试点,若试点成功再全面推广。当然,太阳能垃圾减量化处理只对有机垃圾有效,因此必须对垃圾进行简单分类,这就需要全体公民的支持和配合,也需要政府部门的宣传和引导。如果这件事做好了,那我们的垃圾问题就会得到更好地解决。
    观点三:保障日常保洁“保底资金”非常重要。建立“经费保底”的资金投入机制,非常好。这是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政策措施,也是把钱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绩效的有效办法。要巩固和发展去年的农村环境整治成果,必须要有经常性的资金投入,保障维护日常保洁工作的资金开支。环境整治是公益事业,财政投入部分资金是应该的、必须的。我县虽是经济强县,但也有不少村是年经常性收入在20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财政不投入不行。但如何分配好这些资金,很有讲究。如果主要靠奖励政策而忽视“保底”经费,不少村就会因为缺少经费(挤不进先进得不到奖)而使去年的环境整治成果毁于一旦。要落实长效保洁机制,各村必须要有“保底”经费。因此,县政府应当改变过去的政策,把大部分环境整治经费用在“保底”经费上(而不是用在奖励上),相关职能部门可通过调查,根据村的规模、经济收入的多少、保洁工作量的大小等,确定各村每年的保洁“保底”经费,主要包括人工保洁费和设施维修费等。这些“保底经费”一旦确定,可由县财政直接发放到村。在此基础上,再适当搞些“奖金”,奖金主要用于环境卫生搞得好的村干部。村干部是农村环境整治最重要的力量,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才能最有效、直接地推进环境整治,保障农村环境的长期整洁。
    观点四:搞好环境整治必须广泛宣传,发动和依靠广大群众。搞好环境整治,政府是主导,群众是基础。没有群众的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要长期保持整洁的环境是很难做到的。因此,必须要让群众增强三个意识:一是“标准”意识。农村环境卫生要搞一个标准,当然标准要因地制宜。但这个“标准”必须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从而让人们按照标准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二是“参与”意识。就是要让广大群众都有参与环境整治的意识,而不要误以为这是政府的事,是保洁员的事,不能只当旁观者,当评论员。三是“责任”意识。环境整治,人人有责。不仅要积极参与,而且认真做好,特别要落实“门前三包”等责任,这里不只是个人的“自律”,更有“应尽义务”的他律。要通过多种途径,增强广大群众的“三个意识”,动员全社会推进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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