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关系
发布日期:[2013-03-13] 浏览

李光辉

    目前,镇街人大组织配备中,多数设专职人大主席和副主席(主任、副主任),这些人大干部,在完成本职工作同时,还较多地参与当地中心工作,而且所花的精力还不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必须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辞去主席、副主席的职务”。这里的立法意图很清楚,人大与政府有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如果“兼任”,就无法实行有效监督。毫无疑问,人大主席、副主席(主任、副主任)不会有兼任国家行政机关职务的情况发生,所以不会违反地方组织法规定。但在镇街一级,政府工作头绪多、任务重,非常需要有丰富工作经验、有相当资格的人员来协助和支持。从我县目前镇街人大干部情况看,许多都是经验丰富、威信较高、年富力强的基层干部,任何一个明智的镇街党委、政府领导,都要发挥他们的作用。因此,对于镇街人大干部来说,正确处理人大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在这里,本文认为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要把人大本职工作放首位。人大工作者一定要明确这一点,如果自己本职的人大工作干不好,就算其他工作再出色,也算不上称职。在这里,我认为人大主席(主任),首先要对人大班子人员进行相对分工,至少要有一人用主要精力抓好人大工作,做到既有合作又有分工,达到人大工作有人抓,政府工作有人帮的目的。其次要把分工情况报告给党委领导,让他们心中有数,在分配和安排中心工作有所考虑,以避免中心工作挤掉人大工作或者人大工作损害中心工作的问题发生,避免因相互不了解而产生误解。
    二、要围绕中心开展工作。人大工作不是独立的,也不能撇开党委另搞一套。恰恰相反,人大工作要搞好,必须贯彻好“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必须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人大工作只有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结合起来,才能充满生机和活力,才能得到党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欢迎。在这里,我们应当多动脑筋,用人大特有的工作方法,去助推党委指示的落实、政府工作的推进。比如,可以运用代表视察的方式,为推进党委中心工作造势助力;号召代表以身作则、示范行动,来推进政府急需推进的工作,等等。
    三、要及时汇报争取领导支持。镇街主要领导事情太多,没有很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具体关注人大工作。而镇街各项人大工作的开展,都需要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配合。因此,我们人大干部要经常主动向党委一把手汇报工作,向政府一把手交流情况,让党政主要领导及时了解人大工作情况。这样,当人大工作较忙时,党政领导不会硬压中心工作;当人大工作相对宽松时,党政领导可以多给些中心工作。人大干部工作安排会更加科学,工作效率也会大大提高,从而,既能有效避免人大干部“耕了他人田,荒了自己地”的问题,又能有效消除“人大干部干中心工作不着力”的误解。
    四、要加强沟通取得各方配合。镇街人大工作仅靠人大主席、副主席(主任、副主任)和人大干事做,是肯定不行的。在召开镇人代会、开展人大工作、组织代表活动时,需要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因此,人大主席(主任)不能有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人员“高人一等”的错误观念,不能光“发号使令”,而应当增强“使命相同,分工不同”的意识,平等待人,和气待人,加强沟通,争取各部门的真心支持。同时,镇街人大干部要充分运用人大职能,积极支持、帮助各部门搞好部门工作,这既是对部门工作的支持,也是为自己营造人大工作的良好环境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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