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了解“友好县(市、区)”相关情况
发布日期:[2013-12-25] 浏览

全炎培

    据我所知,从1984年到2005年期间,我县先后与国内的20个县(市、区)结为友好县(市、区)关系,除其中2个外,其余18个友好县(市、区)关系的确定,都是由县政府报经历届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批复同意的。涉及本省以外的山东、山西、河南、河北、辽宁、陕西、四川这7个省和广西、宁夏、新疆等3个自治区。这些友好县(市、区)都各具特色,有着地缘、区位、边贸、能源、人文等不同的优势和背景。所以,记得当年在结为友好县(市、区)的理由中,用得最多的一个词就是“优势互补”。然岁月匆匆,至今已时隔多年,就连最近的一次:2005年5月与陕西省富平县结交也有9个年头了(系习近平总书记在任浙江省委书记时结为友好县的)。那么,现在我县与这些友好县(市、区)之间的关系如何?双方在巩固友谊、深化合作、扩大交流、促进发展、实现互利双赢方面的实际成效又如何?有哪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研究解决,等等。对于这些,我想作为缔约一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县人大常委会有必要进行了解。为此,建议县人大常委会适时作出安排,听取一次县政府关于友好县(市、区)工作的专题汇报,或者先组织相关人员有选择地到一些友好县(市、区)走走看看,搞些调研,在此基础上再听取汇报,进行审议,提出意见与建议,以推动和促进县政府进一步重视并持之以恒地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共同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这样做,我觉得既在情理之中,又有利无弊,还能给政府工作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所以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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