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清镇“个转企、下升上”工作探索与实践
发布日期:[2013-12-18] 浏览

孙忠富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民营经济得到快速长足发展,受益于各级政府放水养鱼、搞活经济的政策激励,各类市场主体竞相涌现,尤其是个体经济和小微企业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基础力量。然而,由于制度体系、监管力量建设的滞后,一些个体经济和小微企业无证无照经营、逃避监管的行为屡见不鲜,长期安于现状、养而不大的现象普遍存在,规范经营、提质升级势在必行。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政府“个转企、下升上”决策部署,着力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快推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钱清镇在全县率先开展了“个转企、下升上”工作探索。
    一、基本现状
    钱清镇是县域经济先发地区,民营经济高度发达,个体户、私营企业面广量大,特别是大纺织领域“个转企、下升上”潜力很大,同时也面临一些困难与问题,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
    1、转升工作任务不轻。一是数量大。截止2012年底,全镇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总计3100户,法人单位2263家,但实际上无证无照经营、瞒报漏报销售现象还普遍存在。二是类型多。涵盖无到有(无证规范)、个转企、下升上和整治关停等诸多方面,涉及工商、税务、环保、统计等多个部门,协调任务重。三是分布广。需要规范、整治的个体户、企业散布于镇内各工业园区、规模企业、村级物业和农户自建房,走访不便。
    2、转升对象意愿不强。一是担心直接税负增加。现行税收征管体制重企业轻个体户,作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普遍较定额征税的个体户税负过重。以化纤加弹行业为例,规上企业每台加弹机年纳税普遍在7万元以上,而个体户每台加弹机(主要是小加弹)年纳税仅14400元。二是担心运行成本提高。个体户财务规范度、社保参保率参差不齐,“个转企”后需要专业财务代理、缴纳足额社保,相应成本也会增加。三是担心转升程序复杂。“个转企”需要进行企业名称预登记,申领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各项工作,部分个体户成立有限公司还需验资、补做环评。
    3、转升依据获取不易。一是基础信息较少。根据相关规定,凡年销售收入50万元及以上个体户应申领企业执照并自行申报纳税,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应纳入规模企业管理。然而,个体户实际销售大多无统计基础,不少企业出于利益考虑往往也没有足额申报销售。二是涉及行业较多。主要集中在大纺织领域,包括化纤加弹、氨纶包覆、织造、经编、绣花等细分行业。三是准确测算较难。即使同一行业的设备型号也不尽相同,单位电耗产量、设备开机率也有较大差别,加上经营方式存在差异,若分别按经销和加工测算,相同产品销售差距也较大。
    二、主要做法
    结合镇域实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整治一批”的要求,县、镇、村三级联动,采取积极措施,落实责任主体,全力推进转升工作取得实效。
    1、周密部署,确保转升全面彻底。一是有序实施。镇党委、政府先后于3月25日、4月12日、5月28日、7月1日和7月9日召开全镇转升工作动员会、部署会、推进会、督查会和深化会,逐步深入,有序推进;期间,4月23日和30日,丁生产副县长两次就转升工作到我镇专题调研;5月27日,徐县长率县有关部门负责人亲临指导,并责成县长效办牵头协调。二是广泛发动。全镇分成五个工作小组,所属区块分别由16名班子成员带队,组织250多名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县级相关部门大力支持,驻钱清的工商、国税、地税、行政服务分中心、环保所、供电所等部门积极参与,形成了上下齐心、合力推进的浓厚氛围。三是深入调查。为了确保调查对象不遗漏、调查数据不出错,采取一户一表形式,全面调查有无证照、行业类别、年用电量、年销售收入、经营面积、生产设备型号数量等方面信息,共调查工业类生产经营户1408家,其中企业657家(有证607家、无证50家)、个体户751户(有证309户、无证442户)。覆盖各村(居)、工业园区和规模企业厂中厂,并做到每个生产经营户都能实地走到,每张调查表都有调查人亲笔签名。
    2、科学测算,确保转升有理有据。转升判定统一以年度实际用电量、机器设备台套数等指标作为主要依据,并将“个转企”标准提高到年销售收入100万元及以上。具体判定分三种情况:(1)对于设备产量与用电量密切对应的行业以实际用电量为主要测算依据,如加弹机、圆机、倍捻机、经编机、氨纶包覆丝机等均以年实际用电量为主来测算年产品产量和销售收入;(2)对于产品产量与设备类型密切对应的行业以设备台套数为主要测算依据,如织造行业以不同类型织机台套数为主并按照年生产300天来估算年产品产量和销售收入;(3)对于所属行业设备型号众多且难以设定统一标准的则按具体情况分别测算,如绣花行业因设备型号众多且差别较大予以分类对待,其中,普通绣花机以8台为下限实施“个转企”。同时,对于调查所得的实际用电量明显偏低的加弹机、圆机、倍捻机、经编机、氨纶包覆丝机等,则按照同行业企业以同等机器设备台套数可实现的产量、销售下限值来确定其是否符合转升标准。由于部分企业外迁、设备变卖和事实停产等原因,最终确定工业类“个转企”对象204户,“下升上”对象77家。

    3、分类实施,确保转升优胜劣汰。综合考量转升对象的行业属性、证照条件、销售规模等因素,推进实施“三个一批”。一是规范一批。对于无证个体户或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在符合环保前置许可的前提下,由工商部门进行督促整改,要求其申领证照或变更注册地。二是提升一批。对于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和转升标准的对象,加强引导帮扶力度,尽快实现“个转企”、“下升上”;对于符合转升条件且拒不转升的对象,依法采取相应反制措施。三是整治一批。对于无证无照或超经营范围从事塑料造粒、植绒、烫金、复合等十小污染行业的26个经营户,镇政府协助工商部门依法取缔关停;对于有证、有环评但无“三同时”(环保设施与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验收的上述十小污染行业的83个经营户,由环保部门限期整改。
    截止7月25日,全镇完成“个转企”233家,其中,个体工商户转企业183家,无照经营户转企业21家,轻纺原料市场“个转企”29家,提前并超额完成三年123家“个转企”任务;同时,无照经营户申领个体工商户执照553户,其中,工业类无照经营户申领个体工商户执照263家;取缔关停塑料造粒、烫金、植绒、复合等十小污染行业的无照经营户26家;限期整改十小污染行业经营户83家;全力推进77家企业实现“下升上”。
    三、经验体会
    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全镇“个转企、下升上”试点工作历时4个多月取得明显成效,回顾整个试点历程,四方面体会比较深刻。
    1、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是前提。尤其是认清“三个需要”:一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违法违规经营扰乱了正常市场竞争秩序,推进转升旨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二是顺应未来发展形势的需要。广大民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求整治规范处于监管盲区的污染行业、企业的呼声也日益强烈。三是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土地、环境容量等要素资源日益稀缺,企业粗放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转型升级势在必行。
    2、公正公平、依法依规是核心。着重是做到“三个统一”:一是统一标准。凡工业类个体户或企业经用电量测算、设备推算符合转升条件的,应转尽转,应升尽升,一视同仁。二是统一时间。无照规范及个转企证照办理设定具体时间作为截止日期;无照拟关停企业自通知之日起10日内自行关停;环保条件不符生产规定的自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限期整改。三是统一执法。限期内未申领执照、整改关停的,按照法定程序一律实行停电停水,私自重启生产的一律捣毁设备。
    3、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是关键。主要是落实“三类责任”:一是镇级主导责任。转升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镇党委、政府有责任统筹协调,充分发挥领导作用,主导推进转升工作。二是部门直接责任。职能部门职责所在,在其位、谋其政,尤其是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对转升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责无旁贷。三是村级主体责任。按照属地原则,转升工作以村“两委”干部为主体,联村联厂干部包干,落实到人,各负其责。
    4、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是保障。重点是确保“三个到位”:一是调查走访到位。联厂干部实地走到每一个可能符合转升条件的个体户或企业,现场调查核实主要经营信息,全面掌握一手资料。二是宣传引导到位。研究确定具体转升名单后,及时上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说明转升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同时,协助办理相关证照,采取自行申办、部门下村集中办理、村(居)统一代办等多种办证方式,简化办理流程,加快办证速度。三是督促监管到位。切实加强县镇联动,督促整改违规经营问题,严厉查处无照经营、污染环境、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下一步重点是督促税务部门跟踪监管具备“下升上”条件的相关企业如实申报销售(因“下升上”认定以国税部门出具的企业单一年度纳税申报销售为依据,一年一定,周期较长),善始善终做好转升试点工作。
    四、几点建议
    “个转企、下升上”的初步成效值得肯定更需要反思,从中可见现行相关体制上的弊端、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和日常监管上的不足。长远来看,转升取得真正实效还要依靠上级政府、职能部门合力推进,对此提三点建议。
    1、切实加大扶持转升企业。衡量“个转企、下升上”工作成败的最终标准不是转升数量,而是转升企业对经济发展的实际贡献。因此,完成转升的数量任务后,更为重要的是提高转升的质量效益,建议县委、县政府加快研究落实扶持政策,进一步做大做强转升企业,充分发挥其应有价值。
    2、适当调整税收征管标准。根据现行的税收征管体制,一般纳税人性质的企业与定额征税的个体户之间税负差距过大,同类型主要设备税负之比不少在5倍以上,导致达到转企条件的个体户不愿转也不敢转企业。建议主管部门全面深入调研,适当调整不同行业个体户定额税的征收标准,保持企业与个体户之间合理的税负差距。
    3、严格执行日常监管规定。大量隐形个体企业和规上企业的存在体现了放水养鱼的成果,但长期养而不大、大而不显也反映出日常监管有所不足。建议相关职能部门更加有效履行自身职责,加强“个转企”后税收由定额征收到自行申报的辅导、督促,加强“下升上”对象纳税销售申报实时监管,确保符合条件的转升对象及时实现应转尽转、应升尽升,实现转升即时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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