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办理应防止“四种”现象
发布日期:[2013-12-18] 浏览
    随着社会的进步、政治民主的推进,人大代表社会地位的日益提高,代表建议办理也越来越受到重视。许多代表建议办出了成效,解决了一些基层群众渴望解决的民生问题,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但无庸讳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以下现象应当引起注意:
    一是“文字游戏”。有些代表建议承办单位不是在如何落实代表建议、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而是仅在答复件上做文章。在答复件中,除“意见很有价值”“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等恭维之词外,还罗列一些以往所做的工作成绩,对代表提出具体要求则以“正在研究”“正在规划”、“争取列入明年计划”来应付,有的则作出办理承诺。可以说,许多答复件写得非常漂亮,非常“到位”,但发出答复件后,实际行动则一点没有,有的单位甚至把“发出答复件”作为办理工作的结束,把办理代表建议看作是一种“文字工作”。这种“纸上功夫”实际是对代表的“忽悠”,这与我们党提倡的实事求是工作作风是完全背道而驰的。
    二是“人情攻势”。有些承办单位没有把功夫用在实际办理工作中,但为了不让代表对自己工作有非议,采取“人情攻势”,通过各种关系,或请与代表有关系的领导说情,或请与代表有业务关系的税收、工商同志说话,或请与代表的亲戚、朋友打电话。在强有力的“人情攻势”面前,一些代表只好违心地在代表建议反馈表签下“基本满意”或者“满意”。办理工作的这种“人情攻势”,不仅无益于代表建议办理,而且对社会风气也是一种污染。
    三是“合而不力”。有些代表建议比较复杂,涉及较多的承办单位,但在分配办理任务时,由于确定的主办单位级别太低、职能太弱,根本无法协调其他单位一起办理,结果这些建议看起来已经落实了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但主办单位难以“主办”,协办单位“协而不办”。办理工作中这种“合而不力”现象,也是部分代表建议迟迟不能办理的重要原因。
    四是“出尔还尔”。曾经有位教育界的人大代表,提出一则与教育相关但必须由政府出面与其他职能部门协调解决问题的建议,结果人大常委会交给政府,政府踢给教育局,教育局自身无法解决,“建议”旅行一周回到自己身上,真是“出尔还尔”,最后弄得那位代表哭笑不得。据说,这种情况还时有出现。这种情况的出现,与没有认真分析建议的实际内容有关。有些建议看起来是某一部门的,但这个部门无力解决,需要动用更多的政府资源,需要更高一级的领导牵头解决。这种“出尔还尔”现象,挫伤代表的积极性,损害政府形象,应当尽量避免。
(县人大工作研究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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