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贤镇:人大监督不流于形式
发布日期:[2013-12-18] 浏览
    齐贤镇人大主席团以扎实、负责的作风和态度,积极探索和完善人大代表监督机制,尤其是为保障基建工程的扎实开展、保质完工,该镇人大主席团监督基建工程建设不拘泥于形式,组织代表走到工地第一线,切切实实把监督职能落到实处。
    在监督环节上,齐贤镇人大把好“三关”。一是把好立项关。重大基建项目立项是首要关节,人大要求政府将重大基建项目立项报告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后才能立项,立项前广泛听取代表、专家、群众意见,对未审议通过而擅自开工的,追究相关领导人责任。二是把好资金关。对重大基建项目牵涉到资金的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加强监督招投标环节的公平性,监督项目资金是否专户专用、资金支取是否符合工程进度要求、资金使用是否按照预算执行,建成后进行工程结算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三是把好质量关。重大项目尤其是基建项目的质量关系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国家机关的形象,因此,始终坚持对质量的监督力度不松懈,督促重大基建项目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落实,对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质量事故的严厉问责,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在监督方式上,齐贤镇人大坚持“三个结合”。一是听取报告与实地察看相结合。要求政府将基建项目的立项、建设、安全、资金的运用等方面情况向人大报告,同时,组织人大代表到施工现场视察,了解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二是监督事与监督人相结合。在重大基建项目的监督中,重点加强对人的监督,特别是对掌握实权者的监督,督促其遵纪守法。三是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作用,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相结合,同时,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发挥人大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对反映的问题组织专门调查,对查有实据的通知相关国家机关依法严肃处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董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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