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渚镇:代表关注农村“三资”改革(2则)
发布日期:[2013-12-18] 浏览

    8月24日,漓渚镇人大主席团组织辖区内部分市、县、镇人大代表听取镇政府关于农村“三资”管理改革工作情况报告。
    在新形势下,如何深化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老百姓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今年政府工作的一个重点。
    今年5月以来,该镇政府根据花木、针织两大产业特点,将土地细分为工业厂房、工业用地、农业三类,并分别设定最低最高租价;协调解决转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4个,一次性增加村级收入188万元;对明显不符合程序、市价的资产资源出租行为,进行重新规范完善,新签合同6份,终止合同2份;健全“三资”监管机制,整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20条意见》;建立村级招待费约谈机制,每季由镇纪委约谈村级招待费排名前三位的主职干部。今年1-7月,该镇村级招待费支出近18万元,同比下降53.3%。
    代表们充分肯定了镇政府在农村“三资”改革工作成绩。代表们建议政府创新发展思路,加快合同签订扫尾和租金收缴工作,抓紧处理历史欠款、挂宕帐,及时做好资料整理归档,不断加强村级招投标规范运作,探索实施村级财务年度报告制度,切实做好“三资”长效管理工作。(吕富君)

代表查找水污染源

    8月中旬,漓渚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县、镇代表20余人,分两批对流经该镇的两条主要河道(漓渚江、中央江)开展了查找水污染源活动。代表们就两条江总体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表示肯定,并针对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河道流动性差等主要水污染原因,提出了加快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积极实施“中央江清淤工程”,加大重点企业和区域日常督查等具体措施和要求。(诸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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