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网络舆论监管不容忽视
发布日期:[2013-12-18] 浏览

陈尧根

    近日,一则“互联网蓄意传播制造谣言,秦火火被刑拘”的新闻倍受关注,一时间网络舆论监管被再度推上风口浪尖。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媒体作为一种新的信息传播形式,已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改变着社会的各个领域,国内外的每一重大事件,社会上的一些热点问题、现象等,都可以借助网络平台,形成一个言论的“自由市潮”,进而造成强大的舆论影响。近年来,网络因其开放的特点,逐渐成为民众表达诉求的热衷平台,尤其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呈现前所未有的力量。然而,消极影响也伴随而来,网络谣言成长为误导民众的一把利刃,破坏了有序健康的舆论环境。
    日前,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其中强调要“做好网上舆论工作。把网络舆论工作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探索建立协调有力、规范有序、科学有效的舆论调控体系,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净化网络空间。”近期,各地公安机关也加大力度严打网络造谣等违法犯罪,据浙江省公安机关实地调查:全省散布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有118人;查处网络造谣等违法犯罪67起,刑拘2人,治安处罚46人,教育训诫22人,关闭违法网站、栏目、网店1978家。如何规范和引导网络舆论,更好地行使权力,消除缺陷,切实做好网络舆论监督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点。
    那么,网络舆论到底有哪些特点?我想,主要有以下4点。一是网络舆论主体的匿名性,激发了群众参与舆论监督的积极性,消除了对于个人信息暴露而带来打击报复的顾虑。二是网络舆论表达的自由性,凸显了群众舆论监督的话语权,任何人都可以随时、大胆地发表言论,不受时间、空间和知名度的制约。三是网络舆论传播的快捷性,提升了网络舆论监督的效率,其“点对点”的沟通,只要拥有一台联网的电脑或手机,就能迅速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将其传播到其他地方,避免了传统媒体层层筛选、严格把关所造成的时效性差。四是网络舆论集聚的爆发性,强化了网络舆论监督的威慑力,通过虚拟社区中各种观点的碰撞、融合,在短时间内形成一股强大的舆论力量,并造声势浩大的舆论压力。
    面对网络舆论这柄双刃剑,造谣、虚假层出不穷,如何顺时而为,做到重视而不忽视、引导而不压制,是当前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而现实的课题。为此,我有几点思考。
    一要严打“三类行为”,法律护航。一是严打造谣滋事行为。对网络上混淆视听、扰乱秩序的造谣者进行严格追查。二是严打发布恶意信息行为。对网络上故意对某些人、某些事发布攻击性、恶意毁坏名誉行为的人进行严肃惩处。三是严打肆意发布他人隐私行为。对网络上因纠纷、矛盾等原因而不经他人同意,发布隐私照片等个人信息者进行严厉制裁。这三类行为是当前网络监管的重中之重,政府应该引起高度重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轻则警告教育为主,重则追究其法律责任,用法律来肃清网络世界。
    二要把握“三项原则”,掌握主动。宜疏不宜堵。在网络舆情产生之初,尤其是在出现造谣滋事、歪曲事实等网络不实信息后,政府机关不应刻意回避或封锁,而要立即正面回应,力求在最短时间内做好疏导,化解矛盾。宜快不宜迟。政府要把握时机、争取主动,对事实及时澄清,对谣言即刻击破。宜统不宜分。要共享技术、人力、信息等资源,统一口径,及时沟通,避免出现各自为政的分散局面。
    三要紧扣“三个环节”,科学应对。一是横纵联运,加强舆情搜集。充分利用公开邮箱等渠道搜集信息,并联合媒体等横向合作,以及各级部门的纵向联动,实时监控,早发现早处理。二是突出重点,加强舆情分析。根据舆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判断其正确走向,并密切关注事态,随时应对突发情况。三是统筹兼顾,加强舆情处置。对于故意歪曲事实、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类信息,及时澄清,还原真相,同时,协调司法部门介入,严惩发布者,并在网上进行通报,以达到杀一儆百、肃清网络环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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