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查社会救助工作
沈伟阳
9月11日下午,绍兴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专题督查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晓,副主任邢柏生、濮如松、沈祖卫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刘晓清等列席。
主任们实地视察了县救助管理站和在建的华舍街道社会福利院,听取了县民政局局长孙尧富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工作情况报告。
近年来,我县按照“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方针,加快制度创新,整合救助资源,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建立健全了覆盖城乡、惠及全民,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法律等救助为一体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这一体系既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又与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相呼应,基本实现了不同层面困难群众都能得到相应及时的社会救助。2012年,全县社会救助资金达1.64亿元,比上年增长42%;2013年预计2.09亿元,预计增长27%。
主任们认为,社会救助是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应有重要职责,是广大群众享有的基本人权。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积极完善政策制度,健全工作机构,加大资金投入,依法、有序、规范地开展工作,有效保障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工作走在了全市、全省前列。
主任们指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始终心系社会弱势群体,高度重视并研究新形势下社会救助的重心、资金来源、救助标准、方式方法等问题,着力推进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不断加强基层社会救助队伍建设,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县社会救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吴晓主任在充分肯定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成绩后指出,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全力抓好这项底线民生工程;要强化监管,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在“阳光操作”中更好地服务救助对象;要加强领导,不断增强工作合力,整合优化各种救助资源,实现救助信息共享;要加大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提高社会公众对救助工作的了解和参与度,让每一位公民都能共享社会主义的温暖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