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
发布日期:[2012-08-13] 浏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查我县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
晓 路

    道路交通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
    7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晓主持召开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主任会议,专题督查我县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副主任邢柏生、于庆国、魏阳林、葛美芳、濮如松、沈祖卫出席会议,副县长胡国炜等列席会议。
    主任们实地踏看了云集路湖东路口道路交通情况和交通管理实时监控中心及车管所,慰问了高温下执勤的交警,听取了县公安局局长宋国新关于我县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报告。
    近年来,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加强交通管理,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特别是依法严查“酒后驾车”和“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扎实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公正高效处理交通事故,重点抓好柯桥城区等地的交通疏堵保畅工作,采取多种措施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2011年,全县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比上年下降9.91%、2.63%、15.38%和25.14%,成绩明显。
    主任们充分肯定了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成绩,并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宣教,增强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法制观念,重点抓好车辆驾驶员、学生、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制教育,采取现身说法、案例巡讲、电影下乡等方式,扩大教育范围,增强教育效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城区道路网,加强城区与周边地区的快速通道和停车场建设,科学设置警示标志、监控、防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对交通拥堵、事故多发区域实行严管,保障柯桥城区和重点区域的道路畅通和安全。要进一步加强公安、交通、城建、规划等部门间的协作,完善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应急救援体系,尽快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要进一步抓好源头管理,加强对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公交车、学生接送车、企业接送车和危险品运输车的监管,继续加大对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及时查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优质服务相结合,全面提升交通管理综合能力和科技化水平,要关心爱护广大执法人员,努力改善执法环境和工作待遇。
    吴晓在充分肯定我县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所取得的成绩后指出,要实行齐抓共管,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要加强源头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改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强化事故多发地段排查,积极预防减少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要强化为民意识,坚持查纠与服务结合,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结合,执法考核与执法效果结合,努力提升交通安全执法服务水平;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积极营造理解、关心和支持交通执法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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