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人大代表的“能说会道”
发布日期:[2012-06-19] 浏览

韩金海

    代表的性质和地位决定了代表必须对人民负责,心系人民群众冷暖,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成为人民群众的忠实“代言人”。在人代会期间,代表要对各项报告和有关事项进行审议,发表自己的观点、意见,表明态度、意愿。闭会期间,代表要进行视察、调研、检查、监督、评议活动,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因此,人大代表应具备“说”与“道”的基本功。
    先讲一讲“能说”。代表作为“代言人”,每一次审议、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都是代表着人民群众在行使权力,责任重大。因此,要特别注重“能说”,力求做到:
    ——长话短说。代表的发言一般不宜太长,涉及的内容也不宜过多,不能东扯西拉,文不对题,发言的关键在于精而具有实际意义,有的放矢,参政参到关键处,议政议到点子上,不说题外话,想他人所未想,言他人所未言,谋他人所未谋,这样让听者既保持一定注意力,又能记住发言内容。
    ——重话轻说。代表要想有效地建言献策,光有热心肠还不够,还得讲究技巧,有理不必高声,“狠狠地讲”不如“轻轻地说”,保持与人为善的良好心态,把意见和批评建立在充分说理的基础上,这样才更有说服力,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从而促使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正确处理矛盾,妥善解决问题,切实改进工作。
    ——老话新说。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新的观念,站在新的高度,分析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使发言能紧跟时代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对老问题有新观点、新建议,对新问题更有新政策、新举措。平时要重视调查研究,要做有心人,掌握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正确方法和技能,切忌“马后炮”,使发言富有时效性和前瞻性。
    再讲一讲“会道”。有些代表不敢为人民鼓与呼,怕把握不准,表态表错;怕得罪人,影响关系;怕做“出头椽子”,被人说三道四。如此说轻了是逃避人大代表的责任,说重了是人民白选了你一回代表。因此,要注重练好“道”的本领:
    ——道响“民言”。人大代表是由广大人民选出的,代表着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心声,积极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代言并不是做筒单的“传话筒”,而要做理性的“过滤器”,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的基础上,掌握真情、实情,实事求是反映大多数人的意志和要求,做到言之有据,言之依法。
    ——道出“真言”。部分人大代表尽管代了言,但代言质量不高,往往唱赞歌的多,谈基层群众的真正想法、意愿、意见的少。有的不敢讲,怕领导不高兴;有的不愿讲,认为“讲了也白讲”,这实质上没有真正起到代“民”表“意”的作用。因此,作为代表,一定要实事求是反映民意,中肯实在地提出建议。不当评论员,反映情况不夸张,分析问题准确到位,提出建议切实可行。
    ——道好“直言”。直言,就是人大代表要以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精神和法律尊严;积极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对违反宪法法律,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敢于较真,敢于直言不讳地提出批评,并督促其纠正,从而达到提高国家机关工作效率的目的,维护法律的尊严,促进民主法制建设。
    令人欣喜的是,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大代表“敢说敢言”,这是民主政治的好现象。随着经济社会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日益发展,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有了更多的期盼。因此,代表应不断练好“能说会道”的基本功。
    首先,要坚定为民代言的信念。信念不仅是观念问题,还是原则问题。一方面只有代表有了为民代言意识,才有可能增强为民代言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才有可能积极主动地履行代表职责;另一方面只有代表有了为民代言意识,就有可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切实为民代言,为人民群众办好事、解难题。
    其次,要增强为民代言的本领。光有意愿,没有本领同样不行。要真正做好群众利益的“代言人”、人民意愿的表达者,代表需要加强相关知识学习,提高理论素养,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需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多倾听群众呼声、多了解群众意愿;需要保持昂扬向上的工作热情,对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难点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有一抓到底的韧劲和勇气。
    最后,要用足为民代言的载体。有了信念,掌握了本领,还要有用武之地,要充分运用各级人大组织提供的代表活动载体,积极为民代言。比如,在县人大会议上,要抓住小组审议、代表团审议等有利时机积极发言;平时,要在代表视察、执法检查、评议政府工作等活动中,大胆发表意见。同时,要通过代表议案、代表建议等形式,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反映给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积极为决策机关建言献策。
       (作者系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柯岩街道工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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