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提升发展我县文化建设
发布日期:[2012-04-16] 浏览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发言内容摘登

    3月27日,绍兴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祝静芝关于文化发展工作的情况报告,与会人员充分肯定我县文化发展成绩,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现摘登部分审议意见。

    邵纪康委员(第一小组代表):要提高认识,强调文化的整合功能。文化的作用十分巨大,有时一首歌、一面旗帜往往能够凝聚人心、提升士气。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抓好上下左右的平衡,使“人文教化”不留死角,使文气布满柯桥全城、绍兴全县。要落实规划,提升文化导向功能。我县的“十二五”文化规划,是个好规划。要进一步抓好规划的落实,充分发扬广大人民群众和文化工作者的创造精神,一步一个脚印、一件一件抓落实,重点抓好大工程,更好地发挥文化对人们行为的导向作用。要加大投入,强化文化的维稳功能。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快人才引进,抓好专职文化队伍建设,从政治、生活、工作等方面关心文化优秀人才。文化,是人们在以往共同生活中通过比较和选择认为合理并被普遍接受的东西,由文化所确立的社会秩序就会被维持下去,要很好地发挥文化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要打响品牌,发挥文化的传续功能。绍兴县的文化品牌很多,可传续的文化也很多,如皇家文化、名人文化、黄酒文化、古镇文化和非物质遗产文化等,要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充分挖掘和整合文化资源,打造具有地方优势的文化产业品牌,做大做强文化产业。
    赵建新委员(第二小组代表):一是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上来。坚持社会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理性把握文化建设发展目的和任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文化发展的根本目的。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研究部署、组织实施,使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相辅相成、相互支撑。要站在全局看文化,跳出文化看文化。要以政策创新为动力,努力使我县文化强县建设在高起点上实现新跨越。二是要充分发挥文化育民、乐民和惠民的功能。文化育民,主要是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人、塑造人,提升人的素质;文化乐民,主要是通过各种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文化惠民,主要是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处理好发展文化事业与发展文化产业的关系。发展文化事业,是公益性的,不能以盈利为目的,政府要加大投入。发展文化产业,既要追求经济效益,又要考虑社会效益,把两者统一起来。要一手抓文化事业,一手抓文化产业,让人民群众平等享受丰富、健康的文化服务。三是要根据我县情况,坚定不移地抓好文化设施提升、文化品牌培育、文化服务惠民、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发展保障“六大工程”。同时,要高度重视文艺人才的引进和培育,进一步完善奖励制度,促进文艺精品的创作。
    徐晁华委员(第三小组代表):要修编文化发展规划,按照党的十七届六全会精神,对2006年制定的文化强县规划进行修编,使规划更加符合全会精神,并与经济强县和“走在前列”的要求相吻合。要实施文化发展战略。要加强对我县文化发展战略研究,明确战略目标。文化发展战略,要以经济强县为基础,以绍兴本土文化为落脚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的,分阶段、分类别地具体实施。要做强文化产业。我县的文化产业发展还处于低端,文化产业GDP只占全县GDP的1.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要大力挖掘本土文化资源(如黄酒文化、绍兴纺织文化等),做大做强文化产业。要完善文化发展政策。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文化发展方面的财政支出,每年要有一定比例的增长;对一些文化公共服务、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人才引进等,要有财政扶持和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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