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代表团兰亭代表小组 张宝康
印染产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纺织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环节、轻纺市场提升发展的重要支撑,但长期以来的粗放式发展、低成本竞争,在资源、环境等钢性约束日益增强的形势下,发展难以为继。为此,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高瞻远瞩提出了实施印染产业集聚升级工程的发展战略,这是发展所需、更是群众所盼。但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宏观形势,要加快推进印染产业集聚升级工程,仍有不少问题亟需解决。
1.土地指标紧张,影响企业发展战略。不少企业虽与县集聚办签订了搬迁协议,要求早日集聚滨海,但因土地指标紧张,何时可以落户仍是未知数。由于搬迁时序难以确定,企业对于技术更新、设备升级等问题举棋不定,患得患失。既怕因不及时更新技术、升级设备而使企业发展滞后,生产经营受到影响;又怕加大技改投入后马上搬迁,得不偿失。
2.资金周转困难,制约企业及时搬迁。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不容乐观,企业融资压力不断加大,对于流动资金要求相对较大的印染企业在集聚滨海的过程中,资金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一是新厂区建设需要大量投入。以一个在滨海集聚区获得50亩土地使用权的印染企业为例,按我县目前不低于220万/亩的固定资产投入要求,其在新厂区建设过程中实际要投入的资金就超过一个亿。如何筹措该笔资金,成为印染企业面对的一大问题。二是原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大量流动资金。在企业搬迁过程中,原企业承担着为新企业“造血、输血”的艰巨任务。因新厂区建设被抽走大量资金后,如何保证原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现金流,成为困扰企业经营者的又一大问题。三是土地出让前的准备费用缺口较大。目前,印染企业的土地、厂房都已抵押贷款,在进行“退二进三”过程中,需先行解除抵押,后进行评估、出让,先行归还银行贷款,将进一步加重企业的资金压力。四是搬迁补偿难以如期兑现。对于要求集聚滨海的印染企业,其原有厂区不论是“退二进三”,还是“退二优二”,根据政策所能获得的资金补偿,镇政府短时间内难以及时补偿到位。
3.印染企业集聚,配套热电企业面临生存问题。辖区内的热电企业主要为印染企业提供蒸汽。企业集聚滨海过程中,如果县政府不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热电企业将面临亏损甚至破产倒闭。
针对上述印染企业集聚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本人谈一些不成熟的建议。
1.进一步明确搬迁时序。鉴于目前由于土地指标紧张,不少企业虽已签订协议,但仍不知何时可以搬迁,县政府在统筹安排土地指标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各印染企业搬迁的批次、时序,并要求滨海管委会及时做好土地的“三通一平”工作,给企业吃下“定心丸”,方便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生产经营,减少无序投入、重复投入。
2.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一是加强银企对接。《绍兴县印染产业集聚升级工程金融保障暂行办法》业已制定,县政府应商请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加以落实政策,方便企业融资。二是实施“过渡担保”。由县担保公司对在搬迁过程中资金存在困难的印染企业进行过渡担保,提供贷款,在企业建设“过渡期”结束后收回贷款。三是创新融资方式。尤其是在“退二进三”过程中,原土地厂房解除抵押后,进行评估、出让时,县政府商请银行在拆迁补偿范围内将其抵押贷款转成担保贷款,由县担保公司担保,而不是归还贷款,待土地拍下后,再将其抵押,转为抵押贷款,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3.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一是鼓励企业发展实体,优先考虑“退二优二”。实体经济始终是经济发展的根本,为鼓励企业发展实体,尤其是新兴产业上,对于“退二优二”企业(即印染企业集聚滨海,原企业用地“退二优二”),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力度:集聚滨海的土地指标优先落实,加快原有企业“腾笼换鸟”;加大“优二”企业技改贴息,固定资产投入奖励和税收地方留成奖励力度。二是对于地段合适,符合规划要求的企业原土地,考虑“退二进三”。对于原企业土地地段合适,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可进行商贸三产开发,且企业有资金实力的,鼓励其“退二进三”。对于“退二进三”的印染企业,其新增生产设备和生产性配套软件系统投资额,在原有连续三年贴息5%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贴息力度。三是鼓励部分企业退出,淘汰过剩产能。对于部分生产设备陈旧,技术工艺落后,资金压力较大的企业,自愿退出的企业,在给予拆迁补偿后,再在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内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鼓励其退出,削减的排污指标以市场价回购或允许其入市交易。四是及早研究热电发展政策。在加快推进印染产业集聚升级的过程中,县委县政府应及早研究,尽快调整热电发展规划,提出印染企业搬迁后热电企业停、转、并等相关政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