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十三届人大期间人大系统“最有影响的十件事”
发布日期:[2012-02-01] 浏览
    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期间人大系统“最有影响的十件事”,在评选历年人大系统“最有影响的十件事”的基础上,考虑大局性、影响性、代表性、创新性等因素后选出,并经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次主任会议研究确定。
    1、县委召开全县人大工作会议。2009年9月18日,县委召开全县人大工作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会议总结和回顾了近年来我县人大工作情况,充分肯定人大工作成绩,进一步明确了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原则、方向。这次会议,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的具体实践,对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发挥各级人大组织作用、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2、坚持推进人大工作公开。本届以来,常委会坚持推进人大工作公开,将常委会会议议程提前七天在《绍兴县报》公告,开设县报“绍兴县人大之窗”专栏,开通“绍兴县人大网”,编发《绍兴县人大》、《人大办通报》、《常委会会刊》、《常委会工作纪实》等刊物,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进一步完善常委会机关工作制度,出版《绍兴县人大志(1996-2007)》,通过多种形式将常委会重大活动、重要决定、人事任免等信息及时告知代表和群众,自觉地将人大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3、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并实施代表建议“直通车”制度。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督办,建立重点建议督办制,每年筛选出10件重点督办建议,并把本届以来连续三年提出而未能解决的建议列入其中,由常委会领导分别联系督办。积极探索现场督办、视察督办代表建议等方式。本届以来,督办代表建议1114件,加强鉴湖水系保护、加强柯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开发、进一步完善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机制、地方戏曲进校园等一大批建议办出了实效。2010年,实施代表建议“直通车”制度,让代表在闭会期间通过“直通车”提交建议意见,主任会议每月听取汇报,这一举措增强了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履职意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作出关于依法整治城乡违法违章建筑的决议。针对全县城乡违法违章建筑问题、城乡广大群众强烈要求惩治的实际,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县政府相关工作报告,作出《关于依法整治城乡违法违章建筑的决议》,并对贯彻执行决议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促使县政府摸清了全县违法违章建筑基本情况,拆除了大量违法违章建筑,全县违法违章建筑势头得到有效抑制,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群众利益,促进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5、作出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议。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城乡环境的改善,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清水工程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情况报告,作出《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议》。促使县政府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抓好水质保护、垃圾管理、保护河道、环境绿化等工作,坚决查处各种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城乡环境的改善。
    6、督查印染产业集聚升级工程。为切实推进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印染产业集聚升级工程,常委会组织调研基础上,专题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印染产业集聚升级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县政府积极落实审议意见,对集聚到滨海工业区的印染企业,在拆迁补偿上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优化,并委托中国印染协会组织专家对所有意向集聚滨海的印染企业逐一进行现场审核,严把集聚印染企业的工艺技术关,将印染集聚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积极向上争取带帽土地指标,同时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了全县印染产业集聚升级工程。
    7、作出关于将兰花定为绍兴县“敬师花”的决定。兰花是绍兴的市花,长青幽香而高洁素淡,与教师的文化与社会地位十分相称。俞伟芬等4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关于要求将兰花定为绍兴县“敬师花”的议案》后,常委会专门组织开展调研,充分征求广大代表和市民的意见,在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专题进行审议,作出了《关于将兰花定为绍兴县“敬师花”的决定》,并在每年的教师节,县领导都要向全县优秀教师赠送兰花,为进一步弘扬人民教师高尚的师品师德,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发挥了积极作用,引起国内外媒体高度评价和社会广泛关注。
    8、督办农村新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建议,进一步督促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有3位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农村新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的建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2008年8月26日,30多位县人大代表督查了该建议办理情况,实地视察了部分镇街的三个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提出了意见建议。县政府认真及时落实,于2008年11月25日出台了《2009年度绍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了筹资和报销比例,扩大了参保覆盖面和病种范围,有效缓解了社区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逐步实现了“小病进社区、大病到医院”目标,人民群众普遍感到满意。
    9、开展“一月一法”专题讲座。本届以来,常委会致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法制专题讲座,参加对象为县人大机关全体同志,有的讲座还扩大到镇街和相关机关部门负责人。在邀请省级以上机关部门领导或专家讲座基础上,邀请县政府组成部门“一把手”结合部门业务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辅导讲座。这项制度实施以来,先后组织了监督法、预算法、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法、代表法、城乡规划法、科技进步法、水污染防治法、人民调解法等42次讲座,较好提升了常委会机关干部的业务水平。
    10、编印《绍兴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风采》。为增进社会对县人大代表的了解,宣传代表风采。常委会分别在2008、2009年组织编印了《绍兴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风采(一)》、《绍兴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风采(二)》,介绍和宣传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基本情况和基层代表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了尊重代表、支持代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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