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海芳
近年来,随着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加快,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向人大常委会反映意见日益增多。2010年初至2012年6月底,绍兴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室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49件。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根据人大信访工作特点,切实做好“四个结合”,关心民生,化解矛盾,提高人大信访工作实效。
一是结合法律监督,开展信访督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注意做好信访督办与法律监督有机结合的工作。对信访件中涉及行政、司法活动的申诉和举报,尤其重视,对重大案件,通过专题研究、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发现问题等方式,督促有关机关公正司法、有错必纠,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2011年12月,浙江金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来信,申诉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浙江中恒建设有限公司和浙江金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作出超标的财产保全,要求重新审核。接信后,常委会分管领导就申诉问题及时向法院提出办理意见,要求认真复查,限期答复。经法院审查后,认为确实存在超标的财产保全,即于2012年1月12日裁定解除超标部分财产保全,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知了浙江金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做到有错必纠。该案的纠正,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
二是结合工作监督,加强信访协调,促进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拆除违章建筑、提高养老保障待遇、整治环境问题等是当前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这类问题的处理关系着依法行政,关系着民心的稳定、社会的安定。今年2月,原卫生进修学校职工史维丽多次来信要求更正其退休工资级别,这个信访件引起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晓的高度重视,她亲自督办,两次批示要求县卫生局认真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县卫生局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查阅档案、调查取证后,先后两次书面报送处理意见书,并书面答复史维丽本人。
三是结合个案监督,深入信访调查,提高监督工作实效。个案监督要有实效,信访调查是关键。对群众信访中反映的个别典型案件,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实事求是,着力深入信访调查,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强化监督,及时督促“一府两院”相关部门完善内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启动内部监督程序,以点促面,达到监督一个案子,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如2011年,原华舍幼苗民工子女学校创办人赵克文、张文夫妇多次上访要求解决原华舍幼苗民工子女学校由公办接管后的一系列问题。时任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林土非常重视,亲自督办,于2011年7月28日专门召集县教体局、华舍街道办事处相关同志和双方当事人开协调座谈会,在听取汇报后,就合理解决此事提出了原则性建议。最终,上访两年的信访得以圆满解决。
四是结合审议决定,利用信访信息,提高综合履职水平。信访是社会的晴雨表,是社情民意的第一信号。及时把群众对党和政府以及法律、政策等方面的意见、要求反映给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服务,这是县人大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工作中,我们注意从中发现问题,掌握信息,把人大信访工作融入到人大履职的整体工作中,同人大常委会审议、执法检查、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强化了人大监督职能。如近年来县人大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发现,对行政、审判、检察、公安机关的申诉、控告、检举类信访件比例在不断提高,内容主要涉及村干部作风、拆迁安置、养老保障、拖欠工资、审判不公、执行不力、政府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等问题。常委会经调查分析,结合对“一府两院”半年工作报告审议,及时向“一府两院”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并在去年和今年常委会议题中,分别安排了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的报告》、县司法局《关于我县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的情况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的情况报告。这些议题以群众信访信息为主要依据,针对性强,切合实际,显示了人大常委会综合履职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