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我县进行食品安全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2-10-11] 浏览

    2012年8月1日至3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明任组长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情况进行检查。市县领导车晓端、丁晓燕、徐国龙、吴晓、于庆国、祝静芝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我县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情况汇报,召开由部分县人大代表、镇政府及开发区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以及县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食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检查组还先后检查了湖塘街道豆制品加工园区、裕民农副产品综合市场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并对部分食品进行现场抽检。
    检查组认为,绍兴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工作力度较大,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在主体责任落实、监管机制完善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阶段性成效。
    检查组要求我县继续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监督责任,提升监管能力,强化责任人法律意识,依法履行责任;要善于监管,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监管,注重群防群控,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要加大监管力度,增强法制威慑力,通过典型示范一批,取缔打击一批,整顿规范一批,使食品安全问题基本得到控制;要加强宣传力度,向社会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提高正确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的水平。
(赵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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