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
前段时间,县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城环工委在余茂法副主任的带领下,就全县清水工程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了专题调研。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又分别带领部分县、镇人大代表和有关委室及镇人大负责人对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现将有关情况一并报告如下:
一、全县清水工程建设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所取得的成绩
去年以来,县政府在牢牢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的同时,高度重视全县清水工程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出台了政策意见,加大了工作力度,水质保护、绿化造林、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具体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近几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水质保护和环境治理方面仍然存在恶化的趋势。人民群众对此高度关注,人大代表也提出了不少意见建议。特别是2010年初,省环保厅决定对我县的印染化工项目实施暂停审批,对我县的环境保护工作亮出了红灯。县政府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下定决心整治。在前几年清水河道建设、新时期治水工程等的基础上,2010年,县政府出台了《绍兴县清水工程五年实施计划》,运用数据考核方法,明确通过五年努力,实现全县印染企业集聚率、河道治理面、企业污水透明排放口建设率、生活污水处理率、城乡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河道养殖业污染治理率等六方面的数字目标要求。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意见》,明确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积极引导开展环境整治。
2、强化组织保障,落实政策措施。成立全县清水工程建设和城乡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加大投入力度,县财政五年内计划安排2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清水工程建设,并调高了有关清水工程项目的奖补标准。与此同时,绍兴县将清水工程列入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增加考核比重,加大考核力度。扎实开展“清洁柯桥”、“洁净乡村”整治行动,城乡管理水平有新加强,城乡面貌得到明显改观。
3、突出治理重点,推动四大工程。一是抓好截污堵源工程,实施印染产业集聚升级。开展“进管达标、处理提标”和环保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力度,查处、打击、曝光了一些超标排放、超量排放、恶意突击排放和偷漏排等违法行为的工业企业,对未达标企业实行末位淘汰,对偷排企业责任人实行行政拘留。调整污水收费标准,实施按浓度阶梯收费,全面淘汰高能耗排放设备,督促企业自觉达标进管排放。二是抓好清淤疏浚工程,实施柯桥城区、古运河绍兴县段、漓渚江等河道清淤任务,组织河道捻泥保洁。三是抓好引水活水,开展南运河整治,实施柯桥城区和安昌古镇活水工程,提高河道流动性和自净能力。四是抓好综合管理,强化水安全保障体系,做好生态护岸、河道绿化、青草保洁、水土保持等专项治理,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和保护。
4、开展环境整治,美化城乡环境。开展“清洁柯桥”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数字城管建设,加强城市环境管理。推进绿色生态建设,开展河岸道路绿化、平原绿化,实行绿化提档升级,加大林业生态水土保持建设,提高全县森林覆盖率。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完成41个村的治理任务,改造柯桥城区9个老小区污水管网,扩大生活污水收集面积,提高处理率。加强生活垃圾治理,提高集中收集处理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划定水产、畜禽养殖禁养(限养)区,清迁城区河道养殖。加强建筑施工项目污泥排放联合监管,严把许可审批关,严查偷漏排行为。整治非法河道船屋,改善河道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开展全县清水工程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所采取的各种措施,收到了阶段性效果,涌现了一些亮点。但从总体上看,全县河道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城乡环境局部脏、乱、差等现象较为突出,生态平衡、环境质量、环境建设等方面仍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
一是部分河道水质污染严重。据今年四月份各镇(街)、开发区水域水质监测,40个监测断面中,Ⅱ类水质(水质为优)7个,占17.5%;Ⅲ类水质(水质为良)7个,占17.5%;Ⅳ类水质(水质为轻度污染)8个,占20%;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水质为严重污染)18个,占45%。分析我县水域的污染情况,比前几年已有所好转,但总体看,部分河道水质仍然污染严重,污染源主要是工业污染、农业污染和生活污染等,其中工业污染是水污染的主因。一些企业偷排、漏排现象仍有发生,污水排入河道,严重污染水质。一些企业仍未达到进管达标排放(进管污水COD小于1000mg/L的标准)的要求。
二是各类污泥、淤泥、垃圾处置困难。印染企业开展预处理后,提高了水资源综合利用率,减少了排污总量,但也留下了大量的工业污泥待处理。建设工地打桩、建设中也产生的大量污水、淤泥和建筑垃圾。这些污泥、污水、淤泥、垃圾数量大、处理难,回收利用率低,简单堆放、填埋和焚烧既浪费土地又容易造成二次污染。为数不少的建设工地存在泥浆水偷漏排现象,有的在运输过程中大量渗漏、洒落,污染道路;有的偷倒在河道中或路边,造成河道淤积,影响航道和排涝。
三是城乡环境整治力度不够。绿化造林工作中平原绿化率还较低,绿化档次还有待提高。全县大部分镇(街)、农村生活污水尚未集中处理,特别是一些集镇、连片开发的生活小区、商贸小区、马路市场、小饭店、早餐(夜宵)店,大量生活污水不经处理就直排河道,造成较大污染。部分镇(街)、村(居)违法违章建筑依然存在,路面墙边垃圾成堆,河道两边陈年垃圾、沉船、船屋、侵占河道填土时有所见,山区部分溪流存在非法采砂挖石现象。农业面源污染依然存在,一些畜牧禁养区尚未实现畜牧养殖关、停、迁的总体要求,城区水产养殖尚未全面完成清迁任务。
三、几点建议
清水工程和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工作,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一定要咬定目标不放松,狠抓落实不懈怠。
1、明确职责,通力配合。要从全县可持续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清水工程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环境保护摆在更重要的战略位置。要系统谋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推进。要按照清水工程确定的总体及分块目标,把每项工作每阶段进度、任务、措施和要求具体落实到县有关部门、各镇街、开发区上。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思想共识,细化管理方案,拿出实施细则,并实现上下联动,相互协作,通力配合,防止扯皮推诿。要统筹协调,理清建筑垃圾、泥土、泥浆水等的管理界限问题。新闻媒体要加大正反两方面的宣传力度,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抓住重点,提高质量。清水工程和城乡环境整治点多、面广、线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抓住重点,力攻薄弱环节,注重高标准、高品位,提高整治质量。清水工程上要牢牢抓住“水质改善”这个牛鼻子,加快印染产业集聚升级步伐,解决好河道污泥、淤泥、垃圾等的堆放、处置、利用巡查监管等有效手段,避免淤泥的“重返河道”和“二次污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要健全县镇村一体的环境管理标准,提升市容秩序、环卫保洁、市政养护、绿化管理的档次,探索城乡网格化治理模式,推行“河长制”、“路长制”管理等,充分依托“数字城管”等平台,提升城乡环境的整体质量。农村生活环境整治上,要以建设“美丽乡村”为重点,全面清除河道、路边、墙边、村镇角落垃圾、堆积物、搭建物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上,要加快治理进度,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环境绿化上要重点加强平原绿化工作,提高全县绿化率。
3、加强巡查,严厉打击。清水工程和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中会触及一些个人和群体的利益,会遇到阻力和困难。水电、环保等执法部门要下定决心,坚持铁腕治理,县纪委、监察、公安等部门要积极参与,严肃处理违法案件,做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事。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环境执法效能监察,提高执法水平。坚决打击一些企业直排、放暗管偷排问题,从严查处擅自向河道偷排、倾倒施工泥浆、建筑垃圾等违法案件。对印染、皮革、化工等进管排放企业的排污情况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对擅自扩大产能或排放超标的印染企业坚决实行关、停、搬。
4、联动考核,严格奖惩。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督查机制和奖励机制,齐心合力推进清水工程和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要加大对镇街和部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力度,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实施严格的行业能耗标准,强化环保执法监管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健全和完善河道水质和水环境监测考评体系,将水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从定性评价转变到定量评价,明确每年改善水质的定量指标。要创新考核方式、细化考核标准,实行定期考核通报,促进问题整改,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清水工程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事关我县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是我县最大的民生工程,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建议这次常委会会议就清水工程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出台专门决议,以此更好地推动此项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升全县人民的生活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