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努力发挥代表作用
发布日期:[2011-08-11] 浏览
     编者按:6月16至17日,全省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杭州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回顾了近年来我省人大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实践经验,进一步明确了下阶段人大工作的努力方向和重点。会上,全省21个市、县(区)围绕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科学发展、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作了典型交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林土参加会议并进行了交流,现将交流材料予以刊登。
    随着经济社会的加速转型,创新社会管理已日显紧迫。这几年绍兴县新县城建设快速推进、纺织印染业持续发展、外来创业者剧增、农村社区化加快,但因拆迁征地、水质污染、违章建筑、企业破产、治安困难等引发的矛盾也随之急增。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在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职能作用,发挥好代表作用至关重要,而且凭借代表其崇高的政治地位、法定的权利义务、公认的社会威望,在基层社会管理中也应当有所作为而且必然大有可为。为此,我县紧紧围绕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努力让代表扮好“四种”角色,以发挥代表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特殊作用。
    一、让代表当好有序政治参与的践行者,保障决策足显民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我们努力让代表成为有序政治参与的践行者,不断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首先,保证民意表达顺畅。届初就进行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在基层普遍建立起代表活动室,推行了代表联系选民实绩登记制,将全体代表的信息在农村和社区公开,方便群众联系。同时以“双联三争”活动为载体,加强代表联系选民的制度保障。其次,强化民意表达责任。规定每个代表小组每年活动不少于4次,每季一次进行工作交流。在社会保障、城乡拆迁、宅基地置换等重要政策出台前,邀请代表专题研讨、论证。去年3月专门开通代表建议“直通车”,使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常态化。自实施以来,有61位人大代表提交“直通车”函件48件,办理的实际成效率达75%,不但使基层一些急难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群众急需表达的愿望得到及时传递,而且促进了代表不间断地履职。再次,提高民意表达质量。每年人代会前,都要引导培训代表开展议案建议工作,并在议案建议提交前组织代表集体研讨,确保议案建议能正确表达民意,同时具有全局性、合法性、前瞻性和可行性。每年综合全部代表建议,对建议中多年多人多次提出的问题,把它作为重点事项重点督办、现场督办、连续督办,使得群众的共同愿望在抓集中性问题中得以有效实现。如农民住房困难问题,通过连续督办和审议解困工作,政府已经3次修改完善政策,按照“推进公寓式,规范联立式,严控独立式”的方针积极推进,去年又启动建设2885套计47.7万平方米的农民公寓,住房难问题正在缓解。
    二、让代表当好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推动法治走向深入。在创新社会管理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更为重要。这几年我县人大代表在保证法律法规实施中主要起好三种角色:一是检查督促作用。每年抓住几个执法重点,开展检查、评议。尤其是近几年来工业污染、城乡违法违章建设势头蔓延,因少数人的利益侵害了多数人利益,群众反响强烈。我们就此组织代表检查督促法律法规的执行。如环境保护法实施,通过多次检查和常年跟踪督促,政府开展了空前的水污染整治行动,而且全面实施了印染产业集聚升级战略。又如建设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检查也促进了农村“两违”整治工作。去年以来共拆除违法违章建筑44.9万平方米,在基层形成了强烈反响。二是宣传教育作用。不断增加代表的法制教育机会,让代表参与经常的学法普法活动。常委会开展“一月一法”专题讲座邀请代表参加听讲,还由代表利用自己的业务优势主讲,如开展危机管理、品牌战略专题辅导等。在普法活动中,也邀请有关代表参加法律咨询,作现身说法。在司法机关,建立“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代表参与,还连续几年坚持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制度,建立了法官、检察官常年固定联系代表制度等。通过这些载体,发挥好代表在实施法律中的宣传、解释、引导作用。三是示范带头作用。在依法整治水污染、整治农村“两违”建筑、推进城乡拆迁建设等重大工作中,代表不仅带头执行有关法律,积极做好自身的工作,还协助政府做好群众工作,从中所起的作用得到地方党委首肯,党委也更加看重和支持代表工作。
    三、让代表当好政府职能转变的推动者,促进政府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一条,就是要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服务型管理能力。我们重视依靠代表的力量,促进政府管理“转型升级”。一是以评议促服务。2009年组织县、镇两级代表对镇政府工作全面进行届中评议,街道也参照进行。代表走访选民、视察政府重点工作、召开各种座谈会,并在小组评议基础上进行集中评议,评议中提出的672条意见大多数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内容,有131条在边评边改中得到即时落实。综合梳理出的399项评议意见,有215项在三个月内被有效解决。2008年和去年先后评议基层站所33个和16个,大多数建议也在规定期限内得以落实,促进了基层单位服务群众、服务大局。实践证明,开展自下而上的代表评议活动,问题反映在基层,而工作促动在上层,它从基层抓起推进政府改进工作,群众对此评价是“干部受教育、群众受鼓舞、工作受启示、发展受推动”。二是以视察推服务。建立代表集中视察制度,围绕平安社会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社区卫生服务、轻纺城“二次创业”等群众比较关注的事项开展视察,还视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这种视察每年组织3—4次,每次由30—40名代表参加,视察中代表提出的建议在《绍兴县报》、《绍兴县人大》杂志和县人大网上公开登载,其影响更广泛,政府更重视,落实更有力。如加强市场综合管理、理顺健全城市管理体制等工作,通过视察得到有力推进。去年20个县人大代表小组共活动102组次,最多的一个组达10次,小组视察内容也大多是事关改善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工作,对促进政府改进工作效果明显。三是以参与助服务。针对目前绍兴县各类协会较多的现实,重视发挥协会中人大代表在促进社会稳定、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中的作用,印染协会、轻纺城商会中的人大代表在维护系统中各方利益的作用明显。同时还注重外来创业人员政治权益的保障,在选举县、镇两级人大代表中,安排部分外来创业者作为代表人选,其当选后在服务外来人员创业中发挥了良好作用。实践表明,这些措施有利于实现由防范、控制型管理向人性化、服务型管理的转变,对加强社会管理意义重大。
    四、让代表当好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参与者,合力加强社会管理。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的要“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重视发挥代表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骨干作用,努力形成有效的矛盾调处机制。一是建立“代表接待选民日”制度。我县夏履镇自2008年9月开始推行“人大代表接访制”,设立“人大代表接访站”以来,已由少数代表参与变为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全体参与,在协助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稳定中发挥的作用得到各方较高的评价。稽东镇代表小组去年全体代表参与化解农村矛盾,全年由代表化解的各类纠纷达52起。总结这些地方的工作经验,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实施意见,各代表小组制定实施计划,从今年开始全面建立“代表接待选民日”制度,使代表在群众工作中的作用发挥更好。二是代表评价村级组织工作。我县马鞍镇代表小组按照村委会组织法赋予村民委员会的职责,由人大代表参与对村委干部进行履职测评,通过代表评“村官”,促使农村干部尽职尽责,发挥好基层自治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这项措施在取得比较成熟的经验后,我们将结合检查督促村委会组织法的实施择机逐步推行。三是组织代表专项维稳。针对柯桥作为绍兴县新县城,城建拆迁大规模进行的状况,组织街道内的代表联系重点户、重点单位,在为民维权的前提下开展宣传引导,稳定推进拆迁工作。在第六届世界合唱赛即将在柯桥举办之际,组织代表专题视察社区矫正工作,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特殊群体的监管,保证了世合赛举办期间不闹事、不滋事。以上这些工作,既为促进社会和谐出了力,又通过参与群众工作加强了法制宣传,还在参与中了解了社情民情,代表在促进社会稳定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示。
    总之,创新社会管理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其目标是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而核心则是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我们将进一步探索,以更好发挥地方人大和各级人大代表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有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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