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1-06-30] 浏览

徐林土
(2011年5月25日)

  今天的常委会,我们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清水工程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情况报告、关于全县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报告、关于绍兴县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并原则通过了《绍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议》,还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会议开得很好,大家也都发表了很好的审议意见。下面,我在大家审议的基础上,着重就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去年开始,县委、县政府提出实施清水工程五年计划。今年,县委、县政府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提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这包括清水工程在内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的中心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关注,去年的第二十四次常委会会议,我们专门就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专题督查,上星期组织人大代表分四组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视察,这次会议再次开展督查,表明县人大常委会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说到底,是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居住有一个更好的环境,让我县发展有一个更好的环境,可以说是我县当前最大的民生工程和最基础的发展工程。环境整治工作实施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强硬、保障有力,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统一了思想认识。通过明确目标任务、广泛开展宣传、召开动员会等形式,全县上下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包括水环境治理的重大意义有了进一步认识,统一了思想,形成了监督、支持、配合开展城乡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二是形成了工作合力。县政府和各镇街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综合协调,上下联合、城乡互动;出台实施意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监督考核,强化人员资金保障,确保了工作有序有力推进。三是取得了初步成效。通过开展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工业污水排放“进管达标、处理提标”、河道清淤疏浚,实施数字化城管等措施,农村脏乱差现象得到一定遏制,柯桥县城的市容市貌有了改观,“美丽乡村”建设得到推进,水质断层面监测达标率不断提升,全县总体水质正逐步得到改善。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对照省级生态县创建标准,对照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脏乱差”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持之以恒地抓好这项工作。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事关民生和发展,意义重大。它是群众改善民生之所盼,是城乡转型发展之所需,是政府职责之所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百姓的事,更是政府的事。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履职,积极地推进这项工作。
  二要营造氛围人人参与。城乡环境和水环境的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政府的主导和引导,更要靠社会的力量,做到人人参与。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政务网、公开栏、手机短信等各种宣传平台,全方位、多视角地宣传治理工作及成果和经验,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真正做到家喻户晓,调动全社会的参与积极性,人人都来理解、支持和参与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城乡居民素质教育,引导他们自觉摒弃陈规陋习,自觉抵制和纠正不健康、不文明行为。倡导低碳生活,提升市民意识,养成良好的基本行为习惯,遵守基本的社会公德,塑造良好的城乡精神风貌。要增强舆论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对违背卫生文明和公共道德的错误言行和丑陋现象进行批评和曝光,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和处罚。
  三要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清水工程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综合工程,必须抓重点、动真格才能大力推进。要抓重点区域。城乡环境治理主要是抓好城区和镇村的主要路段、人口集中居住区,特别是对一些城乡结合部要更加关注,扫除治理盲点。清水工程主要是抓好鉴湖流域、“三江”流域、小舜江源头及主要河道等。要抓焦点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水偷排、废气乱放、垃圾乱倒、公厕脏臭、交通拥堵、占道经营、违法违章建筑、建筑垃圾和泥尘等焦点问题要重点关注、着力解决。要抓典型示范。积极开展各类治理与示范创建工作,除了县里已经确定的柯岩、漓渚、稽东、王坛4个整体推进村庄整治样板镇,希望在其他各镇都能树立起几个示范样板,以样板来宣传引导和激励全县面上治理工作的推进。要抓有效载体。为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清水工程,县里已经设计推出了一系列工作载体,如印染产业集聚升级、洁净乡村建设、两湖两轴一线城市设计、清洁柯桥行动等,要切实抓好这些载体,以载体为切入点,更好地来推进治理工作。
  四要着眼长远完善机制。开展城乡环境和水环境治理是一场持久战,要按照“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治理工作。要特别注重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要有人管事。纵向坚持属地管理,县、镇、村各对本区域治理负责,全面实行包片、包段、包户,确保工作落实。横向坚持各尽其责,进一步理清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建立完善涵盖规划、投入、建设、管理、监督和奖惩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机制。二是要有人做事。按照“专群结合、广泛动员、形成合力”的原则,着力建好职能化的管理队伍、专业化的技术队伍、市场化的日常保洁维护队伍,全面提高治理管理水平。三是要有钱办事。各级都要加大对环境综合治理的投入,除了集中财力进行大的整治活动,更要保证垃圾清除、河道保洁等日常性工作的经费来源,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常化。要完善相关财政补助政策,特别对生态建设、对小舜江水质保护有重要影响的镇和贫困村,要进一步完善经济补助政策。
  二、关于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去年的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我们专题对我县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今天我们又听取和审议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报告,可见人大常委会对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视。
养老保险是一项关乎民生、惠及百姓和稳定社会的事业,也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实际问题。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是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依法加强征缴,严格规范管理,得到了上级的表扬和社会的肯定。成绩主要体现在:一是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建立。通过这几年的不断构筑完善,已经建立起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等五项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基本实现了“人人享有基本的养老保障”的目标。二是养老保险基金“蛋糕”越做越大。从2007年开始征缴养老保险费以来,征缴数额不断增长,年均增长率递增,滚存结余也逐年上升,支付能力越来越强。三是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依法规范。对基金收入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支出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加强日常稽核检查,有效地保障了基金运行的安全,而且还努力实现了保值增值。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欠缴、骗保、工作力量不够等问题还依然存在。为此,我提三点要求:
  一要依法加强征缴,不断提高基金支付能力。要继续加大对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养老保险政策,增强广大企业和参保人员的参保意识和依法缴费意识。要不断加强征缴力量,探索完善征缴办法,确保养老保险费依法征缴、应缴尽缴。要加大清欠力度,对长期拖欠养老保险费的单位要采取经济、行政和法律的强制措施,增加养老保险基金来源的稳定性,不断提高基金支付能力。
  二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增值。养老保险基金是参保群众安度晚年的“养命钱”和“生命线”,必须把基金安全摆在首要位置。要健全监管制度,坚持将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基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多头参保、套取资金等现象发生,特别是严禁用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务必使保险基金全额、公平、有效地用在参保群众身上。要实行阳光操作,县、镇、村三级都要严格按照“事前、过程、结果”三公开的要求,定期公布保险基金收缴、发放等情况,使整个基金的运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要严格审查,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坚持定期对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察,一旦发现问题要严肃追究、绝不姑息。同时,要进一步探索新渠道,努力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三要强化工作保障,不断提升基金管理水平。目前我县养老保险事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参保群众人多面广,涉及的事情千头万绪,必须强化人力、技术保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要加强养老保险队伍和平台建设,社保机构、镇街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直接面对参保人员,要积极为他们创造工作条件,加强对他们的帮助指导。不断充实工作人员力量,加强工作人员政治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做到有人办事,能办好事。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加强社保、工商、税务、公安、民政等部门之间的联网,实现相关数据信息的及时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管理中的漏洞。同时要针对养老保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相关管理软件的升级和研发,努力实现信息化、专业化管理,不断提升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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