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对东部欠发达镇进行政策倾斜
发布日期:[2011-04-13] 浏览

孙端镇代表小组 屠德忠

  绍兴县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西强东弱的情况,且在县政府迁至柯桥后这个差距还有逐渐加大的趋势,如不采取措施加以改变,肯定会影响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影响全面建成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但现行的政策缺乏平衡性。
  孙端、陶堰等镇是县域的最东部,因为地理及历史原因发展比较落后,特别是孙端,属欠发达镇,近几年来虽有发展,但与兄弟镇(街)相比,显得尤为滞后。就我们孙端镇来讲,虽然有些基础,但相对于柯桥城区、袍江新区等差距比较明显。
  为此,要求县政府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具体建议为:
  1、对欠发达镇用地指标进行倾斜。一个地区要发展,土地是基础。在现有的政策下,没有土地就吸引不了投资,何谈发展,更不可能缩小地区间发展、城乡发展的差距。要求县政府在安排用地指标时应考虑地区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适当向欠发达镇进行倾斜,以缩小地区差距、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2、县政府在现有“扶大扶强”政策的基础上进行细化,针对各镇街不同的经济发展基础,制定不同的“大、强”标准,对经济发展基础较弱的镇(街)进行政策倾斜,在保证原有大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扶持一批镇街的“大、强”企业。
  3、提高村级集体收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建议县政府制订相关政策,从企业上缴的土地使用税中,返还部分给各属地村特别是贫困村,以紧密村企关系、增加村级集体收入,改善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大幅提高土地征地补偿款标准,原来由村级集体负担的失土农民养老保险由县级财政承担,切实做到让利于民,消除各种不和谐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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