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件重点督办建议办出成效
杨高相
在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225件议案建议中,县人大常委会与县政府研究,确定了其中10件作为2010年重点督办建议,分别由县府办等8个单位为主办理。对这项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高度重视,各承办单位态度端正、计划周全、措施扎实,相关镇(街道)积极支持。到目前为止,10件代表建议大多办出了实质性成效。
——王翰樵等2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笛扬路商业步行街品质的建议。县政府及职能部门结合制定《柯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开发规划》,完成了柯桥小学附近地块规划,深化和完善该区域的建筑形态和功能;将笛扬路步行街沿街店面的立面形式、风格和色彩建设方案列入统一审查范围,并正进一步研究笛扬路步行街改造方案,计划启动柯福已拆迁地块和原仪表厂地块规划建设工作。此外,开展了环境卫生秩序综合整治,步行街面貌有所改观。
——金国琴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全县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的建议。县府办通过认真调查,掌握了大量翔实的资料,比较透彻地分析了面临的困难、矛盾及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工作建议和对策。
——马福林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屡禁不止问题的建议。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将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列入2010年各镇(街道)岗位目标责任制度考核,积极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建立了县、镇(街道)、村三级巡查网络,加强部门联动进行整治,全年已拆除违章建筑5.5万平方米。
——徐晓耿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三集一化”步伐,加速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的建议。县农办出台了《2010年农村新社区建设工作要点》和《2010年农村新社区建设的政策意见》,科学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加强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并设立500万元的专项资金扶持经济薄弱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
——罗建明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鉴湖水系保护,严查企业偷排漏排的建议。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已成立鉴湖水域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实施保护条例方案,大力实施“清水工程”和《绍兴县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结合落实《关于2010年绍兴县清水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实施印染行业落后过剩产能关停淘汰工程的通知》,关停鉴湖流域3镇17家印染企业100台(套)非法产能设备,217家排污企业清下水排放口已基本封堵并实现回用,目前正按计划进一步实施控制性工程、活水生态工程和基础保障性工程,以推进鉴湖水域环保工作。
——严大牛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成钱陶公路—上虞人民西路连接线工程的建议。在市、县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县交通局经与上虞方面多次沟通协商,终于确定符合我县要求的线型方案,并积极争取省里立项,按照国道一级公路、省重点工程标准建设,提高了建设标准。目前已通过“工可”评审,并初步列入了2011年政府性投资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计划。
——王新华等8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安昌古镇保护开发的建议。县政府职能部门印发了《关于安昌古镇保护开发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组建了绍兴县安昌古镇保护与开发管理委员会和县古镇安昌保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并编制完成《绍兴县安昌古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计划投资1600万元上马“安昌镇古镇区活水清水工程”。
——杨国良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强节能减排、加快印染化纤产业集聚提升的建议。县政府已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印染产业集聚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绍兴县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交易和使用办法》,千方百计推进印染企业搬迁和技术改造、控量提质工作,并正按计划逐步实施和完善。到目前为止,已先后有2批89家印染企业签约集聚滨海,水污染集中整治也取得重大进展。
——马桂兴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湖中路与华齐路交汇口增设红绿灯的建议。县建设、公安等职能部门经过共同努力,红绿灯已经安装投运。
——徐爱华等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柯北服装家纺市场隆市繁荣的建议。轻纺城市场建设管理部门通过专题调研分析,已出台一系列隆市措施,正在着手进行交通枢纽规划、旅游购物中心培育和创意服务产业扶持等工作。同时,还积极开展了创建市场3A级旅游景区的工作,以此推进市场持续繁荣。
为推进重点督办建议的办深、办彻底,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要求将10件重点督办建议的继续办理情况,年底由各承办单位再次向代表作出答复。目前,第二次答复工作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