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福林:心为民想 利为民谋
发布日期:[2011-12-07] 浏览

梁 丽

    宽阔整洁的马路,崭新高耸的公寓,美观葱郁的绿树,走进东周居委会,你会发现这里处处透着现代新农村的气息。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县人大代表、居委会党总支书记马福林的辛勤付出。
    殷殷为民情,一片赤子心。多年来,马福林作为居委会党总支书记,一心一意带领村民谋福祉,图发展;作为县人大代表,察民情,访民意,积极反映当地群众的心声,受到群众一致赞誉。

为民建言——履行代表神圣职责

    “关注民生中的任何细小问题,对代表来讲都是大事”。因此,马福林一直把联系选民、走访群众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前提。他与本选区的选民保持密切联系,确定30位选民作为定点联系对象,经常登门入户,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意见和反映,获取第一手资料。还经常接待群众来访,听取意见、回答提问,把联系选民与群众来访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如走访了解失土农民生产生活情况后,马福林便提出了应该提高失土农民养老保险金的建议,尽可能地为失土农民争取利益。他还结合村党总支书记工作实际,仔细询问居民生产、生活情况,了解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掌握民情,提出针对性较强的议案建议。在县十三届人大以来,他共提出30件建议、意见,其中参与4件建议的督办,它们分别是关于完善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建议、关于要求妥善解决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屡禁不止问题的建议、关于要求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和拆迁的建议、关于要求加强对城区外来人口管理的建议。马福林提出事关民生实事问题的议案建议,体现了他心系百姓、为民代言的一贯作风。

为民办事——改善农村生活面貌

    “人大代表不应该是走访选民握握手、听听报告拍拍手、选举表决举举手、大会闭幕挥挥手的‘四手’代表,而应是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贴心人。”这是马福林对人大代表的理解。18年来,他努力把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作为履行代表职责的出发点和归宿,以实绩、实效来回报人大代表的光荣称号。他带领居委会全体成员,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宗旨,团结务实、热心敬业,居委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基层民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居委会前后投资了300余万元,建成了县一级文化活动中心、农贸市场,为居民接通了自来水,为后马小学增添了硬件设施、整治了村庄道路,添置了43只垃圾箱,成立了保洁护卫队;在宅基地整治工作中,拆除违章建筑356处,面积达5117.3平米;在“三有一化”改革中,有1786人农转非,参加社保1542人,量化资产2029人,总金额达2203.8万元,技能培训300余人。并且,他积极为外来务工者创造工作、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民工子女就学问题,有力地促进了东周社区的稳定。

为民服务——提升素质树榜样

   “村官不是官,样样都要管,但要管得让老百姓心服口服,首先两委班子要站得直、坐得稳。”多年来,马福林书记始终以“民思我想、民需我做、民困我帮’”作为自己服务百姓的宗旨,身体力行,当好文明建设的带头人。一是争当学法用法的模范。努力掌握党对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为正确履行代表职责打下坚实的政策和法律基础。二是争当建功立业的模范。本着克勤克俭的态度,积极开展创建工作,推动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促进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三是争当勤政廉洁的模范。规范自身的一言一行,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该讲的不讲,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到的地方不到,清正自律,干干净净做人,踏踏实实干事。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只做了一点点。”马福林说,“我只有继续努力,切实本着心为民想,利为民谋的原则,在日后的工作中多提符合民意的建议和意见,不辜负群众对我的期望,不辜负人大代表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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