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消防工作
发布日期:[2011-12-07] 浏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贯彻消防法情况报告
叶晓路

    11月7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林土主持召开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九次主任会议,听取县公安局局长宋国新代表县政府所作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报告,并组织视察县消防大队和万达广场、乔波滑雪馆的安全防范情况。副主任章生建、平水龙、施平平、于庆国等出席,副县长蔡于革等列席。
    消防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2009年以来,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检查单位11103家,发现火灾隐患6845处,并督促落实整改;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县接受消防宣传教育达3.8万人次;规范消防行政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手续,办理审核项目145个,设计备案项目711个,验收项目138个,验收备案项目609个。2010年和2011年消防经费分别达210万元和250万元。全县消防装备和设施有了明显改善,消防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得到较大提升,确保了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2011年,全县发生火灾13起,直接财产损失27万元,分别比去年下降13.33%和18.5%。
    主任们充分肯定县政府及公安消防职能部门成绩,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章生建指出,要把消防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来抓,全民重视,全民参与;进一步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加强宣传与防范,以适应我县经济和城乡发展需要。平水龙认为,要加强“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消防安全的共识,要增加消防设施投入,提高消防队伍的消防技能和应急技能,改善广大消防官兵待遇,增强队伍稳定性。施平平强调,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共同构建消防工作合力;进一步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推进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大整治,提升素质,提高消防队伍实战能力;进一步扩大宣教,加强培训,提高全民消防法制意识。于庆国说,要让老百姓学会使用消防器材,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重视人口密集区和农村、边远地区的消防工作;消防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
    徐林土主任最后讲话。他说,我县的消防工作成绩显著,县政府高度重视,职能部门高度负责,消防装备不断改善,“一法一条例”宣教力度不断加大,成绩应当充分肯定。他同时要求,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特别在消防装备改善、区域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整治上增加投入,全面提升城乡消防能力,重点加强柯桥历史街区、庙宇、连片老屋等的火灾隐患防范力度;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组织和机制,建立平台强化考核,不断增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力量,提高待遇,狠抓业务演练,努力提升消防官兵整体作战能力;进一步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深度和广度,让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切实提高全民消防法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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