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历史文化 展示水乡风貌
发布日期:[2011-12-07] 浏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柯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利用规划情况报告
倪华丰

    10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林土主持召开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县规划局局长杨金法关于《绍兴县柯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利用规划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平水龙、施平平、余茂法等出席会议。
    1991年,柯桥古镇被命名为全省首批18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后,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就规划和建设历史文化街区做了大量工作。去年通过招标形式确定规划中标方案,同年7月在《绍兴县报》和“柯桥网”上开展历史文化街区规划金点子有奖征集活动,12月召开规划方案研讨会,修订和完善规划。目前柯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利用规划已具雏形。
    按照目前规划,柯桥历史文化街区东至笛扬路步行街,南至轻纺城大道,西至育才路,北至万商路,规划面积31公顷,其中重点保护区8.96公顷。规划定位是:体现历史文化内涵,展示水乡特色风貌,适应旅游发展需要。目标是:展示柯桥历史文化精髓,打造旅游、休闲名片;体现江南水乡风貌,在寓教于乐中找寻历史印迹;适应旅游发展要求,重现千年古镇特色风采。
    主任们充分肯定了这个规划,并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
    徐林土最后讲话,他说,县规划局工作值得肯定和赞扬,规划设计理念准确,与柯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要求十分吻合;整个规划体现出来的古镇、古街特色氛围浓,文化底蕴厚;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利用”六个字把握得比较好,既尊重历史,又着眼现代,必将有助于提升柯桥城市品位。他指出:保护开发柯桥历史文化街区,重点在保护。恢复原状原貌最重要,重中之重是水、桥、台门、亭台楼阁等,能按原样保护的就保护,能按原样修复的就修复,能按原样重建的就重建。保护开发柯桥历史文化街区,目的在利用。要结合现代要求,适当进行修建、改建、重建,如一些路、码头、停车场、商店、花鸟市场等。保护开发柯桥历史文化街区,关键在落实。柯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虽然看起来工程量和投资额比较大,但我们绍兴县作为一个历史名县、经济强县、文化大县,这样的工程并不算大,要集中精力、财力先把这件事情做好。一要明确提出一个目标。作为五年计划,历史文化街区建设要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可以分步实施,三年出雏形,五年限期完成。二要强化资金保障。“十二五”期间(包括以后),政府对工程实施要有一个资金保障计划。三要选好一支施工队伍。必须保证工程实施质量,可以成立一个柯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建设工作班子来专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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