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做好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决议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0-08-18] 浏览


——在全县镇街人大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余茂法
(2010年7月29日)


  去年3月25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依法整治城乡违法违章建筑的决议》,县政府随后也下发了整治违法违章建筑的实施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将在9月份召开的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整治城乡违法违章建筑的决议》情况的报告。为做好这次督查工作,我简单讲三点意见:
  一、《决议》作出以来的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决议》作出以来,县各职能部门、开发区、镇街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能充分认识整治违法违章建筑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做到了思想上重视,认识上统一,行动上配合,精力上到位。总的概括来说是“成效明显,问题不少”。
  从成效上讲:一是形成了一定的共识;二是造成了一定的声势;三是遏制了违章建筑蔓延的势头;四是建立了堵新的机制;五是完善了相关政策。
  从问题上讲:一是底子没有完全摸清;二是该拆的没有完全拆掉;三是新的违章源头没有堵住;四是长效机制没有完全生效;五是有些实际问题没有完全解决。
  二、这次督查的工作方案
  1、督查的目的:开展这次《决议》执行情况的督查工作,目的是为了保障人大常委会《决议》的严肃性,使《决议》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督查的内容:这次督查的内容就是去年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后的具体执行情况。重点是四个方面:
  一是“清旧”。所谓清旧,就是清理旧帐,就是对违章建筑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要把底子摸清。这是开展整治工作的前提。清旧不等于拆旧,清旧主要是对2001年全县集中进行“拆违”工作以后到2007年底前所发生的违法违章建筑是否已经按规定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有没有分门别类作出定性处理。
  二是“堵新”。堵新是我们开展整治工作的重点,也是我们这次督查的重点,主要是对2008年1月1日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后新的违法违章建筑杜绝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特别是《决议》后是否有新违法违章建筑出现,这更要进行重点督查。
  三是“建长效”。建长效是整治工作的根本,长效机制主要包括监管机制、发现机制、查处机制、协调机制等等。这次督查就是要检查这次机制是否已经建立并实施。
  四是“出实招”。主要是解决农民住房困难的工作是否有较大进展,外来民工的租房建设有否列入政府重点工作等。
  3、督查的方法:这次《决议》执行情况的督查工作镇(街)联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是调研。调研工作主要由县人大组织实施,各委室由分管领导带领分别到联系片进行调研,县属部门由城建环保工委和农经工委负责。调研形式可以多种结合,可以个别走访一些县、镇代表、党员、干部,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也可以把一些相关人员集中起来,召开座谈会。同时在调研时,我们要发放一些问卷,了解基层群众对整治违法违章建筑的实际看法。每组在调研时还要对镇街、村在整治违法违章建筑过程中的资料、档案进行随机抽查,有利于掌握整治的过程。
  二是执法检查。一方面县人大常委会将组织部分县代表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主要内容的执法检查,实地督查一些违法违章的典型个案,为全县的违法违章建筑整治造势。另一方面各镇人大主席团、街道工委要组织人大代表对本区域范围内开展违法违章建筑整治情况进行视察,对个别典型案例进行督查。经过视察,对本区域内执行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并对继续深入做好这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是审议。今年9月份,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要专题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筑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同时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整治违法违章建筑工作开展一年多来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
  4、督查的时间:这次开展督查工作的时间安排在8、9两个月内。调研工作在8月20日前结束,要求各调查组完成好各自的调研报告,各镇街搞好视察督查总结,城环工委搞好综合性调研报告。
  三、对这次督查的几点要求
  县人大组织开展这次《关于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筑决议》执行情况的督查工作的目的不是为了督查而督查,而是为了更好更彻底地推进这项工作。违法违章建筑整治涉及面广,事关业主的切身利益,稍有放松就有反弹、蔓延的可能。面对已经取得的良好成效,我们决不能因此而懈怠、停滞。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防违堵违的工作基础还不够扎实,工作成效还不够巩固,违法违章建筑卷土重来的可能性还很大,所以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深化对防违拆违工作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下面我就督查工作提三点要求:
  1、思想要重视。要明确督查的目的是为了推进整治工作,抓好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和管理,不仅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更是规范城乡建设、促进和谐发展的需要。“开弓没有回头箭”,启动实施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是县委、县政府经过充分调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所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我们必须一以贯之抓好督查,不能时断时续,时紧时松。县镇两级人大都要把它作为重要督查内容,持之以恒地抓下去。
  2、目标要坚定。这次督查不是为了看成绩,而是要在已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下步工作目标和主攻方向。主要是杜绝新的违章建筑,新的违章建筑必须得到及时整治,要注重发现问题,帮助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工作要扎实。开展督查工作,不论采取视察也好,执法检查也好,一定要仔细摸排,重点突出,不要搞形式,挠痒痒。要通过督查,使得各级对违法违章建筑的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全社会共识。使这项工作健康、有序、有力、有效地向前推进,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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