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政策补助 推进高山移民
发布日期:[2010-08-13] 浏览

——关于稽东镇高山移民情况的调研报告
余叶娟 黄建荣

  近几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稽东镇各村的经济实力不断提升,村容村貌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一些高山自然村村民的生活生产条件、村庄建设相对滞后,物质文化生活较为贫瘠。随着高山村与中心村差距的不断拉大,村民要求改变现状的愿望与日俱增,并且逐渐成为影响山区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高山自然村的现状分析
  稽东镇位于绍兴县南部山区,镇域面积111平方公里,有24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户籍人口3.28万人;其中海拔300米以上的自然村76个,人口7448人,占全镇总人口的22.7%。高山自然村地广人稀,交通不便,设施落后,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发展相对滞后。这些偏远自然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长期落后于中心村,生产发展面临诸多“瓶颈”制约。
  2、人口结构欠佳。一些青壮年人口到城镇、中心村购房或建房定居,还有一些常年外出打工,留守者大多年老体弱,且文化水平较低。
  3、居住条件较差。客观上受自然条件、建房政策等限制,村民的房屋大多为旧屋,部分为解放前后的泥墙屋。
4、村庄规模萎缩。除部分故土难离情绪较浓的老人和香榧重点产区的榧农外,大部分村民下山寻求新的生存空间愿望比较强烈,有条件的已在城区或集镇购买住宅,如营口大湾里自然村,42户村民中有10多户已在外购房。实际居住高山村人员呈下降趋势。
  二、高山自然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利弊权衡
  一方面高山自然村受条件制约,与其他村的差距越来越大;另一方面,许多高山村民要求改变现状的愿望却越来越强烈,个别高山村自发组织捐款,要求村委修建道路,解决出行问题。但是山区道路面广、量大、战线长,资金压力相当大。通过建路解决高山自然村的出行难问题,从长远看并非治本之策。
  一是从高山自然村的生存环境看,由于大部分高山自然村资源匮乏,离中心村和集镇较远,造路除了能改善村民交通条件外,对于改善住房条件、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等效果甚微。
  二是从高山自然村发展的趋势看,经过几年或者几十年后,这类村庄将逐年萎缩,甚至逐渐消失。
  三是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看,投资建造一条道路至少要花费几百万元,而受益人较少,道路利用率低,人均成本较高,其作用相当有限。
  四是从镇、村经济情况看,虽然近几年稽东镇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周边兄弟乡镇以及平原相比,仍有差距。绝大部分行政村仍为欠发达村,或处在欠发达边缘。投资兴建道路,村集体至少要出资几十万乃至上百万元资金,势必使村集体背上不小的包袱。
  我镇竹田头村横路岗自然村,1999年县、镇两级政府与村集体共同出资360万元,开通竹田头至横路岗的交通道路。但从这条路的综合效益看,除了能提供上下山方便之外,并未成为该村经济发展的致富之路。通路前,该村常住人口近150户,在册人口近450人,而目前常住人口134户,在册人口391户。造路效益微乎其微。村民外迁、村庄萎缩的总体趋势没有改变。
  “若要富先通路”,这句名言有它的普遍性,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在稽东这个山区乡镇,要从根本上解决偏远自然村的生存环境,不能简单地靠通路来解决,必须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立足长远,统筹加以考虑。
  三、推进高山移民的建议
  当前,县委、县政府正在广泛开展示范新社区创建活动,也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农村建房管理的政策措施,这为南部山区推进移民下山,建设农村新社区创造了有利条件。
对如何推进移民下山,建议可以整合县里交通、国土、新农村办的各项奖励补助政策,加大对移民下山的补偿力度,使高山居民乐意下山、下得起山。
  1、开展调查摸底,引导农户下山。移民下山是好事,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能急于求成,搞一刀切,避免引起农户不满。而必须开展深入调查,了解民意,遵循“政府引导和农户自愿”的原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移民下山成为高山农户的自觉行动,实现和谐搬迁。
  2、规划安置小区,吸引农户下山。高山村往往自然条件较差,农户建房成本较高,而且新的建房政策要两户联体,往往找不出合适的地块。因此,政府部门可以提前规划安置小区,使高山农户“看得见摸得着”,为规划好的安置小区所吸引下山。
  3、加大补偿力度,激励农户下山。一是完善农户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对农户自愿置换退出宅基地进行补偿和奖励。高山村民经济条件相对困难,让村民化大钱购置公寓既不现实,也不具吸引力。应制订相应的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减轻村民的购房负担。以营口村大湾自然村为例,该自然村现有农户42户,户均建筑面积为125平方米,宅基地占地面积2700平方米,加上房屋周边空地约4000平方米。若采取宅基地置换方式,将该自然村整体迁移下山,合计可置换面积10余亩地,通过宅基地置换方式,按1:1进行安置,目前该村户均约需支付购置款12.5万元(按1000元/平方米置换款计)。这部分宅基地通过整理后将归政府所有,县国土局如能将自然村整体搬迁后新增耕地的土地补偿款,充入农民公寓建设,能大大降低成本。二是出台特殊的扶持政策,将原本投资在高山自然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补助给高山自然村农民,用于购置农民公寓房。根据估算,兴建该自然村道路需要投资近300万元,户均成本约7.1万元,但由此产生的效益不大。若将这些资金作为安置补助款补助给农户,每户只需支付约5.4万元就能入住新房,有效降低购置成本,从而进一步提高高山村民下山安置的积极性。三是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要加大对高山自然村农户搬迁的补助力度,原则上应给予每户补助3-5万元。
  引导高山自然村村民加快移民下山步伐,对于改善高山村民的生存环境,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集聚集镇人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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