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网格化”监管 强化工业污水治理
发布日期:[2010-06-16] 浏览

                   孔永华

  我县是江南鱼米之乡,也是全国经济十强县。改革开放以来,在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面临着环境保护的严峻挑战,尤其是防治纺织印染等行业造成的工业污水,成为了当前我县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有效地防治工业污水,重现绍兴水乡鱼米,是广大群众热切盼望的焦点问题。
  近年来,我县积极推进“集中模式”处理工业污水的方法,工业污水的防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但由于我县纺织印染企业具有分布广、数量多、规模不一等特点,导致工业污染源多而散,防治和监管难度大,偷漏排和跑冒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些问题,我认为“网格化”管理才能更为有效地加以解决,因此必须积极发挥镇(街)、村(居)在工业污水防治工作中的作用,按照属地原则实施全方位管理。
  所谓“网格化”管理,就是以镇(街)、村(居)为网格单元进行污水防治管理。实施“网格化”管理,可以捋顺基层环保组织关系,有利于环保体系构建;可以建立基层环保组织机构,有利于环保队伍的建设;可以明确基层环保组织权责,有利于环保工作的开展。如何利用“网格化”管理,提高镇(街)在工业污水防治工作中的作用,关键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确保资金投入。“网格化”管理的镇(街)环保组织,作为镇(街)机关的一个职能部门,行政上受镇(街)党委政府的领导,业务上受上级环保部门的管理和指导。县局、镇(街)应加大对镇(街)环保组织的政策性资金投入,县、镇(街)应确保足够的财政投入,充分调动其工作能动性,提高其工作能力。
  二、强镇扩权,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工业污水防治队伍。当前我县镇(街)环保的组织机构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根据“网格化”管理的特点,县局应当向镇(街)下放更多职权,例如在中心镇、开发区或者分片成立环保分局,由分局履行辖区内管网维护、环保执法、行政审批等职权;同时,镇(街)环保机构,要有一定数量的工业污水防治工作专职人员,要在行政村、企业配备环保专管员,协助专职人员开展工作,尤其要在纺织印染等污水排放量大的企业里设专管员,专职负责工业污水的达标排放。
  三、明确权责,健全环保工作制度。首先,在县局明确镇(街)权责的基础上,将权责分解落实到个人,特别是将工业污水防治的工作权责落实到专人;其次,在专人的基础上,建立管网巡检、污水定期检测、水污染预警、环境执法、举报和监督等一系列制度,确保环保工作按章办事,有条不紊;其三,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实施奖惩,对于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相对薄弱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个人若涉及违规违法行为,应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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