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工作力度 改善水环境
发布日期:[2010-06-16] 浏览

            王国英

  这些年,我县政府高度重视水环境保护,出台政策,加强管理,又花专项资金清淤砌坎,整治河道,我县境内的水系已有较大的改观。但水污染问题仍然严重。为此,就如何改善水环境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通过多样性的宣传形式,向社会民众、企业法人、各部门进行水环境保护教育,尤其要加强对污染企业负责人的水环境保护教育,切实转变“只要利润,无视健康”的观念,坚决杜绝“一元利润,一个癌细胞”的后果,教育他们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千万不能忽视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要增强全社会对水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对水环境保护的责任感,提高全社会遵守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为改善水环境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二要加大执法管理力度,消除河道环境污染源头。污染防治要从末端控制的管理为主,变为以源头控制的预防为主。政府要依法对造成水污染的企业进行整顿,禁止新建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规定企业应采用原材料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加强管理,减少水污染物的产生。同时,生活污水不容忽视,要加大对人们生活污染的管理。
  三要加大政策鼓励措施,实现污染企业有序搬迁。县委、县政府提出要用5年左右时间,向滨海集聚全县80%左右的印染企业,是件好事,也是件难事。随着企业搬迁,当地农民很可能会失业,因为多数普通民众不会赶很远的路去上班,村级收入也减少很多,而且随着外地民工的大量削减,也会影响到当地的商贸三产。因此在政府逐步实施这项工程时,是否也考虑一下:一是要给政策上的优惠和扶持,多考虑后果,稳定民心,并要实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农民再创业;二是要对企业分类对待,对于上了清水、中水回用项目且按要求操作的、不偷排污水的合格企业,还是原地继续发展,而对于那些无设施、有偷排现象的,一经查实,不搬则关,对于“厂中厂”要从严规范。
  防治水污染是一个系统工程,它需要政府、企业、公民的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思想上重视,源头上控制,制度上落实,法律上保证。它,又是一个长期的问题,相关部门要以这次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不能只吹一股风,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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