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切实做好乡镇人大工作
发布日期:[2010-04-16] 浏览

严大牛

    借助这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对如何做好镇人大工作进行了初步调研和思考。
    一、存在问题
    1、一些代表作用发挥不够。我镇有一些人大代表,由于其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人代会上出现了“举拳头、吃馒头”现象,影响了代表作用发挥,有些代表满足于每年参加一次人代会,闭会期间很少参加代表活动,主动走访选民较少,了解实情不够,导致所提意见、建议局限性较大,质量不高,影响了代表的整体形象。
    2、有些监督工作流于形式。监督镇政府工作是法律赋予镇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人大监督不到位,无力监督的问题比较突出。
    3、人大宣传工作比较薄弱。目前,我们虽然比较重视人大宣传工作,但往往是自己宣传自己看,稿件在人大内部报刊发稿较多,而在有影响力的其他报刊发稿数量较少。
    二、原因分析
    1、对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在农村,一些农民的民主法治意识不强;有部分群众习惯上认为只有党委、政府才是领导机关。
    2、代表自身履职意识不强。有的代表缺乏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监督“怕越位、怕监督过头”,顾虑触犯党的领导,影响与政府的关系,因而在监督中,不敢动真碰硬,使监督工作达不到应有的力度。
    三、解决对策
    1、提高全社会对人大工作的认识。要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大人大性质、地位和作用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监督法》、《代表法》、《组织法》等法律和人大基本知识为重点内容的宣传活动,使全镇特别是人大代表充分认识人大机关的权力和职责,让大家知道在各种监督形式中,人大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具有较强的监督效力;让大家知道人大确实能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好事的,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的,从而提高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要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根据人大工作实际需要,进一步健全有关制度,完善监督工作程序,确保人大工作的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应对法律已经规定的监督方式和工作制度,细化操作程序,以便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二是要适应新形势、总结新经验,在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近年我镇人大广泛运用的工作评议、执法检查、司法监督等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方法进行总结和规范,使之更加有效地行使人大职权,增强人大工作的权威性,保证人大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3、加强镇人大及其主席团的自身建设。要科学确定代表结构,把代表素质放在首位,重点看其是否具备人大代表的政治条件、文化条件和参政议政能力,不能只片面考虑其广泛性、代表性或结构比例。要搞好代表培训工作,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对人大代表进行业务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和镇政府的工作思路和重点,熟悉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程序及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内容和方法,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要不断优化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结构,形成结构合理化、知识层次多元化、年龄结构梯次化的队伍结构,使人大主席团既有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又有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同志;既有懂政治、熟悉政策的村干部,又有懂经济、熟悉法律的企业界人士,使人大主席团的工作充满活力,从而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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