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认识 真感情 真功夫 真措施 扎实做好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0-04-16] 浏览

——在2010年代表建议交办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平水龙
(2010年3月2日)


    今年,县人大代表在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议案建议225件,比去年少2件。纵观今年的代表建议,城镇建设和管理方面占据明显较多的地位,道路交通建设方面仍占不少数量,解决土地问题方面的与去年基本持平,商贸三产业发展方面比以往明显增多,教育、公安、社会保障工作方面的明显减少,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仍占据一定数量,特别是解决农民建房问题反映仍然较多,卫生、科技等工作方面仍有涉及。应该说,承办任务重的更重了。也说明通过这几年的建议办理,许多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了,而新的、集中性的问题又反映出来了。今年的代表建议大户虽然比较集中,但总体上涉及面仍然很广,建议解决的问题很具体实在,实体性、可看性都很强,办理的任务仍然很重。同时,从今年开始,我们将实施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直通车”制度,各部门平常接办的代表建议可能会大量增加。因此,我们必须切实加强办成、办好的责任性、积极性。
    一、要以真认识、真重视切实担负起办理责任。办好代表建议是政府和所有组织义不容辞的法定职责,任何单位都有承办的义务和责任。俗话讲得好,认识深到什么程度,工作就做到什么程度。因此,要切实落实好今年的办理任务,关键还是在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的认识和重视。平常我们经常表示,对代表履职要重视,对代表的地位要尊重。但从办理建议的实际工作看,我们认为有些单位并没有像嘴上讲的那样去重视、去对待,互相推诿和做书面文章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从客观上讲,确实这几年代表建议的综合性、发散性内容在增多,不少建议单靠某个单位承担勉为其难,而且因体制变化和职能调整,有些建议的办理职责确实较难界定。但我们切不可以此为借口,推脱办理责任,使一些建议不能及时落实。从交办的角度讲,作为我们人大常委会,确实也希望政府本级能多办一些综合性、政策性的建议。而作为政府,也确实面临工作面广、人手少、难以承担大量调查研究和处理具体问题重任的问题,把办理工作分解给部门去承担,也是很正常的;而且作为部门来讲,本身就是在受政府委托行使政府职责,本身也应当主动积极地为政府分解忧虑、承担责任。因此,一方面我们要按照交办分配的要求,积极承担责任,另一方面对办理中确实需要政府协调和决策的事项,在办理中也要不失时机、主动积极地向政府提出,取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当然,对于确实不属于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办理事项,也希望接到任务的单位及时提出,以便及时转办,不影响整体办理进度。
    二、要用真感情、真功夫着力提高办理的实际成效。这几年的办理工作实践说明,要使办理工作取得真正的效果,必须做到真心实意地办、举一反三地办、按照代表的具体要求去办、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结合实际办。特别像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去年办理的建议,从最初的情况看,这项建议的要求纯属于省里决策、需要有省里来决定的事,而且还涉及到全省的统一性、平衡性问题,要办好是不可能的,但承办单位没有因此罢休,而是主动地、不厌其烦地向省有关部门沟通、争取。最后,问题终于得到解决。又像拓展万商路向西延伸工程,这项建议的工程量虽然不大,但涉及到要拆迁的房屋产权和使用权分离,具体落实起来难度很大。从通常的做法判断,我们认为要解决也是比较困难了。然后承办单位县建设局没有因此止步,他们不止一次地与有关单位磋商,研究对策,共同做群众工作,也终于使工程在去年底基本完成。所以,我认为要真正使代表建议办理出成效,必须用真感情、下真功夫。当然,法律对代表建议的办理是很宽容的,只要答复即可,不需要件件办成。但从我们为群众服务的职能部门来说,这不是我们的初衷,也不是我们的工作目标和态度。而且实事求是地说,与代表多接触几次,多做一些沟通解释工作,让代表满意,总比解决具体问题要轻松得多。如果这样,我们的建议办理工作就会形成一种不良风气,政府的形象就会因此在人民群众中大打折扣,造成较坏的影响。
    三、要有真态度、真措施充分保障办理质量。从办理方法上讲,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有很强的法律性、业务性的,我们决不能认为只要问题解决了,或者说问题解决了,在办理的程序和规范性方面可以随便一些。许多工作往往在细节问题上不注意而造成群众的不理解或者不支持,我们在建议办理中切不可因为一些细小问题不注意而影响办理的整体效果。从去年的情况看,有些答复件不规范,有些建议面商缺乏或不到位,有些没有按法定的期限办理答复,有的是属于思想上的麻痹引起的,有些也确实因为经办人员变换多,业务还不够熟悉。当然,有些代表对建议督办工作配合不够积极,没有参加承办单位组织的面商,有的对办理意见的反馈不主动,这也有一个责任心的问题。因此,要特别重视办理工作的业务提升,特别是法定时限、领导参与、内部交办、与代表面商、答复件起草、审查、签发、抄送等,要严格按规定的要求操作。同时,在承办单位内部,一定要分级负责、集体研究;在主办和会办单位之间,一定要分工负责、联合议事、合作共办;在部门和政府之间,一定要主动参谋、争取重视;在承办单位与镇街之间,一定要主动征求镇街人大组织的意见,争取他们的协助和支持。办理工作中的业务问题和具体要求,要多与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和县政府办公室联系,以便正确把握。如果做到了这些,办理的效果会进一步提高,代表的理解也会进一步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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