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老有所养” 惠泽千家万户
发布日期:[2010-12-16] 浏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情况报告
陈 敏

  10月12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林土主持召开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会议专题听取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孙尧富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工作情况报告。副主任章生建、平水龙、施平平、于庆国、余茂法等出席,副县长周树森等列席。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崇高事业,是关系民生的直接工程,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基础大事,非常关键。
这些年来,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扎实进行,成效明显,出台了《绍兴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构建起了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体,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知青养老保险、长寿老人补贴为补充的“5+1”式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实现了我县养老保险的“制度全覆盖”。至今年8月底,全县纳入“5+1”式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人数达573295人次,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达128601人,工作走在了前列。值得一提的是,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人为本,优化经办程序,致力方便百姓。针对新老制度“交接”、部分群众可能“脱保”的情况,延缓城镇、农村居民参保缴费时间半个月,使12501人赶上了政策“末班车”。目前,城乡居民养老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主任们给予了充分肯定。
  针对镇街参保缴费工作进展不够平衡、镇街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滞后等问题,主任们提出了许多建议和要求。
  ——要加强“扩面”,不断提升参保率。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让更多人群享受更好待遇的基础。要通过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明白“多缴多得”的社保政策,增强早日参保的积极性;要通过基层干部的细致工作,使社会保障“政策全覆盖”变成“人群全覆盖”。
  ——要加大投入,逐步提高参保待遇。县级财政的支出应更多地向民生工程倾斜,尤其应向人民群众直接受益的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倾斜,应根据经济发展情况不断加大对社会养老保险的投入,依法足额地保障社保资金来源;并加强基金的规范管理,实行有效监督,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让我县广大群众更好地享受经济强县成果。
  ——要充实力量,加强镇街平台建设。在新形势下,社会保障部门是必须强化的部门。尤其在参保人数越来越多、参保政策越来越全、社保事务越来越繁重的情况下,必须强化镇街社保工作平台建设,应从政治高度、社会稳定高度、政府形象高度、改善民生高度,正视镇街社保人员严重不足问题,切实采取措施解决。同时,要加强社保人员政治、业务培训,优化服务,不断提高我县社保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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