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落实审议意见 加大会计法执行力度
发布日期:[2010-10-14] 浏览

陈 敏

  去年5月,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法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
  一年多来,县财政局作为我县《会计法》贯彻实施的主要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多管齐下,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有效地推进了会计法贯彻执行。一是加大会计法宣传。开展“会计法宣传月”活动,组织千人会计法竞赛,在《绍兴县报》进行会计法专版介绍,开通“绍兴县会计网”,重点增强法人代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增强会计人员“不做假账”的职业道德和法制意识,扩大了会计法的社会影响力。二是致力会计队伍建设。抓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进行分类施教培训,精心组织会计考试和职称评审,完善和实施《绍兴县会计人员工作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评优奖优,努力提高会计队伍素质。三是严格会计执法检查。依法加强会计人员日常管理,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制定并实施《绍兴县会计从业人员违法行为公告暂行规定》,对存在严重违法的会计人员进行曝光,公告3期“黑名单”、处理违法会计21名。开展会计代理记账整顿,依法规范会计代理行为。四是强化民企财会监管。实施县民营企业财会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县镇两级主管、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开发完成“绍兴县企业监测预警平台”,加强对企业运行尤其是财务运行的监管;建立了财政地税上下联动机制,落实民营企业异常信息即时报告制度,全县民营企业财会监管的体制框架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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