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整治违法违章决议执行情况报告
9月6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副县长胡国炜代表县政府所作的《关于执行县人大常委会依法整治城乡违法违章建筑决议的情况报告》,这是今年县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点监督行动,也是整治违法违章建筑的一次跟踪督查。
2009年4月以来,县政府认真贯彻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加强领导,出台政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据统计,2009年4月至今年7月底,排查发现违法违章建筑23128户、145.8万平米,其中拆除4151户、30.7万平米,限期整改85.1万米,规范完善17.1万平米,并且初步摸清了违章建筑情况,遏制了违法违章建筑蔓延势头,基本建立了整治违法违章建筑的机制,对推进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的贯彻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整治违法违章建筑,由于种种原因,仍然留有很大尾巴,如何深入整治,如何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任重道远。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们提出了许多建议意见:
刘斌委员:一要加快处置已有的违法违章建筑。对已经出现的违法违章建筑要再进行彻底的摸排,根据不同的性质和类型,依法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特别是对分类治理中“限期整治一批”的要有结果,不然“限期整治”就成为一句空话。要加强宣传,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强势推进,做到无论是党员干部还是普通村民,一视同仁,该拆的必须坚决拆除,敢于动真碰硬。二要坚决堵住新的违法违章建筑发生。进一步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违法违章建筑危害性的宣传,抓典型造声势,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加强对违法违章建筑的巡查监督,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严格落实每日巡查、每周通报、每月考核、年终考评等制度,坚决堵住新的违法违章建筑发生。三要加强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后续管理。做到拆管并重,对已经拆除的违法违章建筑区要加强巡查,强化后续管理,尤其是要发挥好村一级的管理职能作用,把拆违与治理脏乱差、与环境绿化等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拆一处、管一处,防止拆后违法违章建筑现象重新反弹。四要积极疏导解决群众的住房困难。全县违法违章建筑总面积达139.1万平方米,整治期间立即拆除的仅占26.5%,说明大部分违法违章建筑也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也说明我们平时对农村住房改造和建设“重管制,轻管理”。所以,要从解决城乡居民实际住房困难入手,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从管制转到管理,通过鼓励农民进行宅基地置换,大力推进农民公寓和外来人员公寓建设等,同时多考虑低收入农民的住房改善要求和途径,使之有多种途径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五要进一步理顺相关管理职责。要进一步明确“县主管、镇主责、村主抓”整治原则中的相互职责,尤其是对村“两委会”,要支持帮助其走出“两难”境地,对村民通过村委申请旧房翻(改)建、扩(拼)建,危房修缮,在村委公示、同意的基础上,县镇两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简化手续限期审批,因为我县农村毕竟还有很大一批农民无力购置新房,主要还是靠旧房的翻(改)建、扩(拼)建,危房修缮来解决和改善住房问题,我们应该为他们提供便利,这样也有利于村“两委会”权责相当、取信于民,更好地在违法违章建筑中承担起主抓作用,也更能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
赵建新委员: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全县上下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思想要再统一,认识要再科学,部门之间要再协调,上下一定要形成合力,同时要有坚决的态度、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和行动,对重点典型的违法违章建筑,特别是对2008年1月1日《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和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后所发生的违法违章建筑,要做到发现一处,及时查处拆除一处,决不姑息。二要进一步加强宣传。要大张旗鼓地宣传“两法”一决议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普通老百姓充分认识到违法违章建筑的危害性,弄明白政府建房的政策;要进一步营造舆论氛围。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各种形式和途径,开展拆违工作的宣传,对那些群众呼声强烈的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起到警示作用,真正把整治违法违章建筑过程,变成“两法”一决议和政府政策宣传教育的过程。三要切实做好堵疏结合文章。对违法违章建筑的整治,一定要做到堵疏结合。在严肃查处违法违章建筑的同时,各级政府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原则,努力加大民生项目的土地供应、加大建造农民公寓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的力度,切实解决不同收入群体的“住房难”,要多措并举,努力满足住房困难的老百姓和新就业无房职工以及外来务工无房人员的住房需求。四要切实加强监管力度。县镇各级城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能率,加大监查力度,及时发现违法违章建筑行为,力争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拆除。
俞伟芬委员:一要继续做好有深度的宣传。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拆迁,在宣传的内容上更要有深度,把一些重点拆违的内容进行详细透彻报道,从法规制度到拆违内容,从拆违中的困难到群众的积极配合,从采取措施到最后的结果,从拆违班子的组建到干部的作风要求,都加以深层宣传,跟踪宣传,以引起社会各界的继续关注、重视,继续营造严肃整治氛围,以防止群众以为现在拆违之风已经过去,建违风又可卷土重来。二要继续抓好落实,保持态势。拆违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关系政府形象。政府在初见成效后,要继续抓好落实,特别在对前段时间有难度的,未解决的,一定要想办法,要下力气抓落实。不能因为工作有一定难度而搁置。对少数无理取闹、蛮不讲理的,有关部门要多管齐下,强制整治,全力推进,以防治而不严,失去老百姓对政府工作信任。当然,也要充分考虑民生,关注弱势群体,要妥善处理外来务工者租房困难,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等实际性问题。总之,要使拆违拆出法律的严肃,拆出发展的共识,拆出政府的威信,拆出群众的满意,使其变成一项长期的工作。三要继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拆违工作是项长期工作,不能靠前段时间取得彻底胜利。特别是随着时间的变化,拆违工作会不断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政府的规划与百姓的需求之间的差距,要及时化解。政府要在建立规范配套的长效机制下,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措施,采用新方法,采取有效的新行动。
邵纪康委员:整治农村“两违”情况复杂,任务艰巨。我认为最根本的出路在于堵疏结合,以积极的态度和可行的方针去推进这项工作。为此建议:第一,政策要既依法又务实。这次县政府47号文件的出台,在增强政策可行性方面进了一大步,但与群众愿望比还相差甚远。值得思考和研究的有三个方面。一是户型政策,应当从农民多年的生活习惯出发,允许山区、偏远地区少数农户“一户一宅”建房,允许有规划地旧房翻建。二是套型政策,应当从传统的、实用的建房格局出发,科学规定农民的建房面积,体现农村住房的独特格式。三是块型政策,在控制总用地面积的前提下,应当允许建设单位就公寓式住房和联立式住房进行分块建造,避免因就近对比而引发群众矛盾。其次,机制要既合理又灵活。也就是整治工作要重点研究、完善或者建立的四项机制。一是旧房流转机制。要探索住房困难户买农民换出来的较好的旧房这样一种周转机制。二是拆除补偿机制。在落实旧房回购政策中,进一步明确县、镇、村三级的出资政策和旧房处置政策,完善土地转换和使用补偿办法,给基层一个暂时周转的用地空间,为基层解决后顾之忧。三是联动整治机制。城监力量平时分镇,同时建立以片为单位的城监联合整治队伍,统一部署,大规模作战。整治行动,最好由水利、水务、电力、工商等部门一同参与,形成合力,促进拆违。四是长效管理机制。特别是城监机构、城监队伍的建设,要继续加强,强化职能。镇、街、村的管理责任要强化,考核、评比等要与整治“两违”问题紧密结合。再次,方法要积极又稳妥。一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因为“两违”整治不是一朝一夕能解决的,不能操之过急。应当分轻重缓急,既突出重点,有先有后,又抓而不放,不半途而废。二要确立“建重于拆”的理念。由破旧立新改为立新破旧,率先解决农民无地建房、住房困难的问题。三要强化突出主题的意识。对整治农村“两违”过程中迸发出来的一些积累性矛盾,必须从维护法律尊严、整治违法行为的角度抓住主要矛盾,避免因过多地追究其他方面的问题而导致新的不稳定因素。四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联系、沟通,为农民排忧解难,尽量支持和协助基层在建设农民集中居住房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
宋国梁委员:一要继续加大整治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查实后认为必须拆的,一定要坚决拆除,以达到拆除一处,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要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基层巡查工作,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和基层干部要担负起发现违章的第一责任,在源头和萌芽阶段遏制违章,以快打快。因为一旦建成,处理起来就难了,也造成财力物力的浪费。要突出整治重点,解决必要矛盾。二要采取“疏堵”结合。加强农村住房解困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置换,对住房确有困难的村民,在政策许可范围内,给予尽可能的优惠。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利用部分空宅地、荒芜地等建造外来民工公寓楼等,采取措施鼓励在工业集聚区建造外来民工宿舍,就地分流一部分民工对周边民房的租用压力,减少违法违章建筑用于出租的现象。三要整合执法资源齐抓共管。要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协作,建立快速反应和联动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要分解落实责任,加强考核激励,发挥各方优势,增强执法合力。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与镇街的日常联系,加强指导与协助。街道城监中队人员的身份要明确,编制要解决,职责要落实,装备要明确,进一步理顺县城监大队和街道城监中队在执法过程中的关系,确保执法不留缺口。四要建立完善相应的政策和机制。要研究完善拆迁补偿政策,在政策层面上遏制违法违章建筑的产生。要加强督查考核的力度,强化责任,奖惩分明,特别对党员干部带头违法违章的行为,更要严肃处理。
刘越英委员:一要加强宣传,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继续加强对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筑工作的宣传,特别是对拆除的典型案例的宣传,加大对农村土地新政策、新法律、新规定的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在农村营造合法、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二要堵疏结合,统筹安排建房用地。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乱搭乱占的违法建筑问题,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宜采用堵疏结合的办法,既要开展综合整治活动,尽快制止乱搭乱占行为,又要强化管理,给确需建房、租房的对象明确出路。要加快中心村建设步伐,促进农村人口的相对集聚。简化农民公寓审批,加快建设速度。实行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解决山区半山区农民住房困难。要解决搞好外来人口居住点建设。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村级经济集体及企业兴建外来人口居住点,用于向外来人口出租,规范外来人口管理。要规划各村的家庭副业,小型企业的临时用地。三要完善政策,确保土地长效管理。开展违法违章建筑清理整治工作,主要目的是规划土地管理和建设秩序。政府及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民意,着眼长远,立足大局,完善政策,切实妥善处理各种关系;要加强督促检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土地利用和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把土地利用和建设管理纳入法治化、规划化的轨道。四要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管理责任。把依法用地列入干部考核指标。基层村级班子、镇以及县级有关部门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建立县、镇(街)、村(居)三级监管网络机制和责任包干制,做到人人监管,层层负责。特别是村两委班子、联村干部,对辖区内的违法违章建房苗头一出现就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把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落实到村,把保护耕地、依法用地列入镇、村干部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