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 坚决整治违法违章建筑
发布日期:[2010-10-14] 浏览

——在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余茂法
(2010年9月6日)
 

  去年3月25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依法整治城乡违法违章建筑情况的报告,会议还作出了《关于依法整治城乡违法违章建筑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时隔一年多,该《决议》到底执行得怎样,今天的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了县政府的执行情况报告。这项工作,既是今年常委会的一项重点监督工作,也是对去年常委会关于这项议题的一次跟踪监督工作,可见常委会对这项工作的重视。为开好这次常委会,前段时间,由常委会领导带领相关人员,按照联系片镇街分组进行了调研,刚才几位委员结合调研情况,已经进行了审议发言。下面,我在大家审议的基础上,再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决议”作出以来整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去年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以来,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认真贯彻执行《决议》,经过一年多时间的依法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依法治违的观念开始深入人心。通过媒体宣传法律法规,干部上门说服教育,使人民群众增强了法制观念,认识到违法违章建筑的危害性,形成了思想上的共识,从而积极拥护、支持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蔓延势头得到了有效地遏制。通过上下联动、集中整治,特别是通过抓典型对钉子户进行曝光、联合开展强制拆除行动,严厉打击了违法违章建筑行为,极大地震慑了违法违章建筑户,有效遏制了蔓延势头。三是建立健全了相关监督管理机制。基本建立起了由县、镇、村三级组成的违法违章建筑监管网络,及时发现和制止新的违法违章建筑行为的发生,同时还完善了相关政策,较好地对违法违章建筑进行了源头控制。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还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有些镇街的违法违章建筑底子还没有完全摸清,整治的态度不够坚决、手段不够强硬,控违的长效机制不够完善,新的违法违章建筑还时有发生,群众的住房困难仍得不到有效解决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二、进一步提高对整治违法违章建筑重要性的认识
  (一)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筑,是维护法律尊严的现实需要。违法违章建筑的出现,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整治违法违章建筑,就是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就是严格依法办事、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执行。
  (二)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筑,是维护群众利益的实际行动。大量违法违章建筑的存在,直接带来环境脏乱、交通堵塞等问题,影响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危及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直接损害了公众的利益,广大群众要求整治的呼声依然强烈。依法开展整治,是我们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的具体体现,是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措施。
  (三)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筑,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务之急。从目前了解情况看,相当部分违法违章建筑户并非缺房少屋,有的为了“以房生财”,有的为了多占公共资源。同时由于违法违章建筑造成的邻里矛盾和纠纷频繁发生,已经成为信访焦点,如不及时解决,会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导致社会不稳定。只有依法整治,才能营造公平诚信的氛围,减少和缓解邻里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四)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筑,是维护党和政府声誉的必然选择。少数党员干部对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筑整治不力,有的怕得罪人,不负责任;有的包庇纵容,放任不管;有的甚至带头参与违法违章建设。如果我们漠视不管,不加以整治,就会败坏社会风气,无法向广大人民群众交代,难以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难以树立党和政府的威信。
  三、加大力度巩固和扩大依法整治成果
  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筑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是对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验。经过一年多的整治,我们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接下去,要再接再厉、乘势推进,力争使这一整治成果得到巩固和扩大。
  (一)要切实把握下一步依法整治的重点、原则和方法。一要把握重点。主要是“清旧、堵新、建长效”,清旧,即要力争使已经存在的违法违章建筑都得到清理解决,分门别类地作出定性处理;堵新,即要力争采取措施堵住漏洞,坚决杜绝新的违法违章建筑现象的出现;建长效,即要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发现及时、查处有力的整治违法违章建筑长效机制。二要坚持原则。主要是三个:一是堵疏结合原则,即除了不允许建违法违章建筑外,还要及时解决群众的住房困难,让群众有建房出路;二是依法、公开、公正原则,即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整治,查处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一视同仁,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尊重历史、区别对待原则,即对不同的违法违章建筑类型,要根据形成的历史原因不同,采取不同的处理意见。三要讲求方法。最关键一点是要依法,在具体执行中,要把握政策严肃性和方法灵活性的统一,除个别严重违法、社会影响极坏的要强制拆除外,要坚持正面说服教育为主、业主自愿拆除为主,努力争取平稳拆违。
  (二)要以铁的决心强势推进依法整治工作。一要继续加大宣传。大力宣传违法违章建筑的危害性和拆违的意义,善于抓典型造声势,对拒不执行拆违任务、甚至顶风作案的单位和个人,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二要再次开展摸排。以镇(街)、村(居)为摸排主体,自查与巡查相结合,发动群众检举监督,一经发现苗头马上制止上报,及时遏止在萌芽状态。同时,对摸排出的违法违章建筑,要有明确的分类处理意见。三要强化联合执法。相关职能部门与镇(街)、村(居)要加强沟通,形成拆违合力,对有违法违章建筑的,无论是党员干部还是普通群众,都要一视同仁,该“拆”的要依法强拆,该“改”的要加快整改,该“批”的要及时批复,特别是对说服劝导无效的钉子户要进行曝光,联合进行强拆,敢于动真碰硬,体现政府的决心,增强社会威慑力。
  (三)要建立健全依法整治长效机制。一是监管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县牵头、镇主责、村主抓”的三级责任体系,进一步理顺城乡执法监管体系,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率。要拆建并举、拆管并重,对已经拆除的违法违章建筑区,县镇村都要强化巡查,并把拆违与治理脏乱差、与环境绿化等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拆一处、管一处,防止拆后重新“回潮”。二是疏导机制。在依法拆违的同时,要积极开展疏导,因地制宜完善建房政策,特别是对群众合理的建房要求,要尽可能解决满足。同时要积极鼓励农民进行宅基地置换,大力推进农民公寓和外来人员公寓建设,着力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违章建筑的产生。三是考核机制。继续加大拆违工作的考核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对村(居)班子的考核力度,增强他们的战斗力和凝聚力,防止班子成员为选举连任而做老好人,漠视甚至暗推违法违章建筑行为。
  同志们,“开弓没有回头箭”,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是硬仗、是持久战,我们已经有了良好的基础,但还任重道远。希望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统一思想,共识共为,做到一个声音、一个步调、一个拳头,排除一切困难和障碍,赢得这场硬仗、持久战的最终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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