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宝林
马鞍镇日前出台困难家庭助学政策,规定自2010年1月份开始,每年出资近30万元,帮助解决贫困家庭子女上学的经济困难问题,使该镇六种困难家庭子女得到一定的经济资助,让他们充分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发展成果。这一政策的出台,与前段时间该镇人大代表走访调研、向政府建言献策是分不开的。
马鞍镇是经济强镇,全镇经济综合实力名列全县前茅。去年11月初,该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结合第三批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基层县、镇人大代表一起,到各村调研。在调研中,代表们发现,该镇仍有一些家庭因重病、灾祸、残疾等原因,生活在贫困线上。对此,他们及时向马鞍镇政府进行汇报,并建议建立经济帮扶政策。
代表的建议,引起了镇政府的重视。为此,镇政府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订困难家庭助学政策。政策规定:户籍在本镇的低保户子女、烈属子女、孤儿、残疾学生、低保边缘户子女和因病致贫等特殊情况造成临时困难家庭的六种子女,列为助学对象。并按照困难家庭子女入学的不同年段,确定助学标准,即:当年度录取本科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500元;当年度录取大专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500元;当年度录取中专生(含职高),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元;高中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学年资助800元,小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600元。对孤儿学生,在上述资助的基础上,每人每学年再资助500元。
该镇还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宣传委员和镇人大副主席为副组长,镇关工委、社事办、学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助学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同时,各村(居、社区)也成立了相应的助学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以保障这项政策真正惠及困难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