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将实施代表建议“直通车”制度
发布日期:[2010-01-26] 浏览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镇街人大工作会议进行落实

  2009年12月3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县镇街人大工作例会,具体落实县人大代表建议“直通车”实施工作,明年县人大会议闭幕后,将正式实施县人大代表建议“直通车”制度。县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可直接运用“直通车”向县人大常委会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更好地执行代表职务。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林土作重要讲话,副主任平水龙讲解具体实施方案,副主任章生建、施平平、余茂法出席会议。
  县人大代表建议“直通车”制度,是县人大代表在县人大会议闭会期间反映建议、意见的连续和延伸,核心为“快速传递,定期处理,视情交办,限期答复,分类督办,效果公开”。其内容主要为: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职权行使的建议意见;对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政治生活方面的重要建议意见;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需要向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反映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改进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两院”、政府组成部门及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面的建议意见;县人大代表在日常工作中倾听到的重要建议意见和社情民意。今后,县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组织在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直通车”专用标识件后,将迅速处理、限期办理。
  徐林土在讲话中指出,县人大代表建议“直通车”制度是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植根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植根于选民的充分体现,对促进人大代表更好履职、及时畅通有效地反映民意、增强全社会的人大意识具有推动作用。他要求大家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各镇街要做好组织引导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要做好汇总、审核和交办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办理并上报结果,努力营造代表履职的良好环境,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