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各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推荐和投票,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主任会议研究,评选出2009年绍兴县人大系统“最有影响的十件事”:
一、县委召开全县人大工作会议。
二、县、镇两级人大代表评议镇政府届中工作。
三、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依法整治城乡违法违章建筑的决议》,并督查全县集中整治工作。
四、全县开展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五、县人大常委会创新代表建议督办方式。
六、县人大常委会跟踪监督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七、县人大常委会建立财政预算咨询小组。
八、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绍兴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风采》。
九、夏履镇建立人大代表接访制。
十、湖塘街道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
(张国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