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大工作植根于代表 让代表履职植根于选民
发布日期:[2010-01-26] 浏览

——在全县镇街人大工作例会上的讲话(摘要)
徐林土
(2009年12月3日)

  今天,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县镇街人大工作例会,主题是研究县人大代表建议“直通车”试行工作。刚才,平水龙副主任已对这项工作作了详细的讲解和部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我都表示赞同,希望大家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这几年来,县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县人大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督办的成效也越来越明显。每年县人大会议召开之前,县人大常委会都进行了专门部署,各镇街的人大组织也都会作一次研究,有的甚至专门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作专题研究,组织代表进行会前视察、调研。由于会前准备工作充分,代表在会上提出的议案、建议的质量都比较高,集中反映了全县人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所以,对县人大会议上代表所提议案、建议工作,应该充分加以肯定。但是,也存在:一是一些代表提出建议意见后,有的承办单位还不够重视。二是有的承办单位比较重视,但人大代表本身不够重视,承办单位向其征求办理意见,代表往往以工作忙为理由推脱。三是有些代表在一年一次的县人大会议期间,主人翁意识很强,尽心履职,但在闭会期间,很少走访选民,听取选民的意见,反映选民的呼声,为此,县人大常委会经过认真调研,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建议建立代表建议“直通车”制度,以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使代表认识履职不仅局限于县人大会议期间,闭会期间也要增强履职意识。
  建立代表建议“直通车”制度的指导思想,是要让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真正植根于人大代表,让人大代表履职真正植根于选民,引导和督促代表根据选民的意见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意见,使人大工作真正突出主体。建立代表建议“直通车”制度直接关系到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贯彻落实,关系到代表的履职和作用的发挥,真正形成“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人大工作氛围,有利于推动人大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建立代表建议“直通车”,首先要统一思想认识。一要充分认识代表建议“直通车”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明确代表建议“直通车”试行的范围,只限于县人大代表。三要明确代表建议“直通车”反映的内容,要按照“人民群众有要求、政府承办有可能、人大组织好督办”三原则提出建议意见。另外,代表建议“直通车”反映的形式。必须有专门设计的信封、专门的书写格式要求,对此,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已经作了专门研究。
  建立代表建议“直通车”,必须明确各自职责。镇人大主席团、县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是代表建议“直通车”的“起点站”,主要任务是做好代表建议意见的组织、引导和梳理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是代表建议“直通车”的“中转站”,主要任务是作好汇总、梳理和交办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原则上一月一次,定期研究。主任会议确定后,转交“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办理,并由常委会各分管副主任会同有关工委负责督办。承办单位是代表建议“直通车”的“终点站”,要认真承办并报告办理结果。办理和督办结果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定期通报,原则上应向社会公开。
  建立代表建议“直通车”,务必注意三个问题。一是代表建议“直通车”不等同于信访。要引导人大代表不要把反映问题信访化,事无大小、事无巨细、事无原则,不加分析梳理都“乘”直通车,否则,这项工作会走偏。二是既要发动县人大代表通过“直通车”反映问题,也要注重提高“直通车”反映建议的质量,还要注意防止增加“一府两院”不必要的负担。三是镇街人大组织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做到先试行再规范,循序渐进,不断完善提高。
  在推进代表建议“直通车”工作过程中,或许会碰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阻力,但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要以这项工作的开展为新的载体和契机,让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真正植根于代表、代表履职真正植根于选民,代表建议的办理结果真正使代表和人民满意,努力开创我县代表工作的新局面!
                 (根据记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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